2016年,洮南市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5-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吉农发[2015]3号)和《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益,严格按照“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进行普惠制补贴,凡是为洮南市境内的农牧渔民、农场职工、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专业户、种粮大户以及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均可享受补贴。坚持“阳光操作”和“两个公示”“八个不得”制度,确保把党的惠农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实到农民手中。
2016年洮南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下达补贴资金4340万元。补贴机具1960台,受益农户1574户,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3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