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江苏省在去年全国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农机安全反光标识试点工作,各地结合年度检验工作,广泛宣传,积极推广使用和粘贴农机安全反光标识。截至7月19日,全省有盐城、如皋、赣榆、宿豫、宿城等7个市16县在2010年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工作中使用了农机专用反光标识,共使用反光标识98040米,约合 294120万条。
上半年,省农机监理所积极开展农机安全反光标识试点工作。1月15日,在常州组织召开了江苏省农机反光标识试点工作座谈会,会上对该省推广农机安全专用反光标识试点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6月1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机安全反光标识试点和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反光标识试点和使用范围,并对试点和使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凡是在该省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登记或参加定期检验的变型拖拉机、拖拉机运输机组、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应当按照农机安全反光标识技术规范进行粘贴并积极开展试点和推广使用工作。
从反光标识实际使用效果来看,试点地区拖拉机夜间行驶或停放路边发生的追尾碰撞事故大幅减少,有效提高了拖拉机夜间行驶的安全防护性能,反光标识的使用得到了试点地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认可和广大农民机手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