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浙江省农业机械化促进与农业机械安全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20号)和《浙江省拖拉机报废更新管理办法》(浙政办发〔2007〕64号),今年7月,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该市拖拉机报废更新管理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233号),明确提出了全市拖拉机报废更新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报废标准及程序、工作措施等,农业、公安、交通、安全监管、财政、审计、保险等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合力推进,争取到2011年全市强制报废的上道路拖拉机数量达到应当报废拖拉机总台数的80%以上。
7月下旬,杭州市农业、财政两部门联合制订《杭州市上道路拖拉机报废和外籍拖拉机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构建起全市上道路拖拉机报废管理工作考核体系,明确了考核要求,量化了考核指标。同时,农、财两家制定发布《杭州市农田作业拖拉机报废更新补助办法(试行)》,加大了对农田作业拖拉机报废更新的扶持力度,对申请报废的农田作业拖拉机给予定额补贴,其中手扶拖拉机每台给予补贴500元,轮式拖拉机每台给予补贴600元。对按照《浙江省拖拉机报废更新管理办法》要求完成拖拉机解体回收并取得《报废拖拉机回收证明》的农业生产者,购买列入杭州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农业机械(与省重复的不补)在享受原补助标准基础上,再给予增加10%的补贴,单机增加补贴限额1万元。
??杭州市各级农机管理部门抓住政策实施的有利时机,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筹划部署,明确具体操作人员、报废回收点等,通过乡镇、村一级发动和农机警务室路检路查相结合的方式,快速推进全市拖拉机报废更新工作。截至9月底,全市已报废拖拉机507台,暂居全省各市报废数量第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