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二○○九年长春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2009年1月4日,长春市农机监理处下发了关于印发《长春市农机安全监理二○○九年工作安排》的通知(长农监字[2009]1号),对2009年长春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其中,《长春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修改稿)已于2008年12月17日由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修改后的《长春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将对长春市农机化事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保驾护航作用,为农机安全监理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提供执法依据,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全市增产30亿斤商品粮食工程起到促进作用。因此,长春市农机监理处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长春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工作,作为2009年农机安全宣传的重点来抓,具体安排如下:
1、开展学习、宣传《长春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活动
各县(市、区)农机监理站在1月份进行学习、宣传总动员,把学习、宣传工作发动起来,做好学习、宣传《条例》的先期筹备、组织工作;在2月份组织本辖区全体农机监理人员参加《条例》学习培训班,学习培训率要达100%。做到认真学习、深刻理解、领会其精髓,正确运用和全面贯彻执行《条例》,提高农机监理行政执法水平。
2、做好《长春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为强化农民法律意识、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技术水平,改善农业机械安全技术状态,以强化源头安全教育为目的,开展以《市条例》为主的相关农机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常识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安全教育。各县(市、区)农机监理站,从3月份开始,结合5月份的“农机安全法规宣传月”,对《条例》进行广泛宣传,积极采取得力措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车、标语、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形式大力进行宣传《条例》和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农机安全的社会氛围。提高乡村宣传覆盖面和广大农民群众宣传受教育率,农机驾驶员、中、小学生宣传受教育率达100%,开展驾驶员安全日活动不少于4次,活动有记录。
同时,加强对玉米剥皮机、脱粒机等农村后勤加工固定作业机械使用、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服务指导和安全宣传教育,减少后勤加工固定作业机械伤人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认真贯彻执行《长春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为全面贯彻执行《长春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市农机监理处决定2009年1月至3月开展全市农业机械普查工作,重点做好“无籍车”和“变型拖拉机”的普查工作。各县(市、区)农机监理站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宣传,及时布置,调动全部力量,深入基层,严禁走过场,流于形式,切实做好农业机械普查工作。为我市制定农机安全管理政策、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率、全面贯彻执行《长春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做好“变型拖拉机”注册登记工作提供科学的、准确的数据参考。普查总结及汇总情况于3月20日前报到市处车辆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