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农机监理处文件
长农监字 [2014] 3 号
关于印发《全市农机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
2014年春季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机监理站:
根据省农委关于《全省农业系统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2014年春季行动工作方案》(吉农企字[2014]22号)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特制定《全市农机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2014年春季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农机监理处
二○
主题词:农机安全、大检查大整改、春季行动、方案通知
报送:吉林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长春市农业委员会
各县(市、区)农业(农机)局
全市农机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2014年春季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省农业系统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2014年春季行动工作方案》,确保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坚决遏制和防范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市农机监理处决定,自2014年2月1日至3月31日,利用两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农机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春季行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认真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遏制一般事故,坚决防止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幸福长春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本行业(领域)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工作。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各级农机监理机构依法履行农机安全管理和监督职责,负责本行业(领域)隐患大检查、大整改。
三、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安全生产“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格局,全面系统排查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全面巩固2013年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及“回头看”工作成果,深入推进安全发展长效机制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领导机构
为切实加强全市农机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2014年春季行动工作,市农机监理处成立全市农机监理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唐景岐
副组长:徐少石、王晓俊
成员:李晓东、戴 峰、盛丽芬、朱胜国、孙潭秋、孟繁利、宋清宇。
五、大检查大整改责任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工作责任分工:
(一)处主要领导负责本次农机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春季行动工作的全面工作。
(二)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农机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春季行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
(三)监理处实行领导带科室包保各县(市、区)农机监理站农机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春季行动工作。
1、处长唐景岐带领车辆管理科、驾驶员管理科负责榆树市、德惠市农机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春季行动工作。
2、副处长徐少石带领法制科、安全检查科负责农安县、九台市农机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春季行动工作。
3、副处长王晓俊带领办公室、登记申领室负责双阳区、城区农机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春季行动工作。
六、大检查大整改范围
(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操作规程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贯彻执行情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各级农机监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其岗位责任建立及执行情况;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签订情况;农机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三)农机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主要包括:事故报告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事故预防与统计报告工作情况,是否有瞒报谎报农机事故情况;农机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完善和落实情况。
(四)拖拉机牌证的监管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存在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的情况;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给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的行为等;是否存在私制、私订及变造、伪造牌证情况。
(五)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主要包括:建立健全农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及落实情况;农机监理人员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监理员持证上岗情况。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及考试情况。
(六)无牌行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手续,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使用证书和牌照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型号不符的行为等。
(七)无证驾驶。主要包括: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证件而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驾驶与本人驾驶证件规定不符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等。
(八)违法操作。着重查处驾驶员酒后驾驶、违章载人、违法载客、超速、超载、超限运输、驾驶拼装改装或达到报废标准的农业机械、驾驶未按照规定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农业机械的、私自加高加长车厢及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拒不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行为等。
(九)安全培训演练情况。主要包括:安全预案制定情况;安全应急救援培训教育情况;安全应急救援演练情况以及安全设施配备等情况。
七、检查重点及方式
(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安全责任是否真正落实到位。
(二)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发展长效机制意见是否积极推动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四化融合”、“三位一体”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是否部署到位;网格化是否达到100%全覆盖并确立了严格的责任体系和监管制度;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是否全面部署到位;是否明晰属地、行业和综合监管责任并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各单位是否建立单位内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检查制度,隐患整改率是否达到100%;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是否做到“五落实”。
(五)各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业安全标准;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八、工作步骤
此次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月1日至2月10日)。按照本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农机监理站要制定本单位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春季行动具体方案,发布行动通告,并通知到监管网格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同时,确定辖区内重点监控单位,明确包保责任人和监控任务。
(二)自查整改阶段(2月10日至3月10日)。各县(市、区)农机监理站要深刻吸取本单位和其他同类单位以往发生和未遂的事故教训,制定大检查大整改具体排查治理方案,认真细致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
(三)检查验收阶段(3月10日至3月31日)。各县(市、区)农机监理站要按照职责分工成立专门督导组,深入基层,直插现场,认真开展现场督导和检查、抽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对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责令重新开展大检查行动。
九、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农机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常态化工作机制列入安全发展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工作日程。各县(市、区)农机监理站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排查、亲自组织、亲自部署,明确责任和分工,制定详细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大检查大整改取得成效,确保安全生产。
(二)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依法严查快处非法违法行为,大检查工作一定要“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要加大对重点行业、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和休息日、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过程监督。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必须停产整顿。对存在的重大隐患的部门和单位,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整改、谁负责”的原则,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要对整改结果签字。鼓励社会监督,通过信访、电话、短信、微信、网络等方式,广开举报渠道,加大举报奖励力度,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智力支持作用,切实做到科学排查治理隐患,防止走马观花,水过地皮湿。主要负责人要会同本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开展专项督查暗访行动,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的,坚决按照《吉林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吉监[2013]3号)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
(三)切实保证各项工作同步推进。各县(市、区)农机监理站要将此次行动与安全发展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要认真部署开展安全监管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创新工作思路,破除思想障碍,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四化融合”、“三位一体”现代安全监管格局。要加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投入、规章制度、教育培训、装备设施、现场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等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要高密度开展全员、全覆盖安全生产应急逃生能力演练,切实提高逃生自救能力。要全力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保证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防范事故保障能力。
请各县(市、区)农机监理站安排专人在行动期间每周四下班前将行动进展情况报送市农机监理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王 洋
联系电话: 18604465521
电子信箱:ccsnjjl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