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农监字[2013]2号
各县(市、区)农机监理站:
为加强农机监理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农机监理执法人员素质,造就一支“思想过硬、作风正派、法律精通、业务熟练、爱岗敬业、为民服务”的高素质农机监理执法队伍。根据我市农机监理工作实际情况,市农机监理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机监理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目标
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机监理人员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职业道德素养和综合业务能力,使全市农机监理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知识水平全面提高,确保我市农机监理业务规范化、制度化、法规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使农机监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学习内容:
学习内容主要有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工作规范等。
1、党的十八报告及精神;
2、中国共产党章程;
3、中央、省委(2013)1号文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法;
8、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9、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
10、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11、吉林省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
12、吉林省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13、长春市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14、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15、拖拉机登记规定;
16、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
17、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18、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
三、学习形式
采用个人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1、个人自学。首先以自学为主,除共性内容的学习外,每个人应根据不同的专业岗位特点,有选择地进行自学。制定好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并交到各自的县(市、区)农机监理站以备查。
2、集中培训。以县(市、区)农机监理站为单位,根据各地实际,原则上每月进行2次集中培训学习。
四、学习时间安排
2013年2月1日——2013年5月31日。
五、检查验收
市农机监理处将于6月份,对全市学习、培训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个人自学的验收,主要是定期进行抽查自学学习笔记。集中培训的验收,主要抽查各县(市、区)农机监理站的学习培训计划、培训记录以及培训率等。
同时,市农机监理处将于6月份举办全市农机监理员培训班,对全市农机监理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采取学分制考核的办法,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载入监理员档案,同时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评内容。
六、几点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全市农机监理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活动是提高全市农机监理执法人员政治素质、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强化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学习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
2、密切联系工作实际。各地在开展学习活动的过程中,要按照市处的统一部署,紧密联系各自的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开展活动。一是要以专业岗位为平台、以实战为课堂,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作为学习的重点,以学习促进工作,用工作带动学习。二是在学习活动中要突出法律法规学习,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增强爱岗敬业精神,确保基本专业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有明显提高。三是要坚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
长春市农机监理处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