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综 [20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农垦总局,部直属农机事业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农业部1号文件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我司研究制定了2012年工作思路目标、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现将《2012年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工作任务的落实。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实现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对于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素质能力,弘扬优良作风,心无旁骛抓落实、如履薄冰尽职责、创先争优求绩效,切实落实农机化好政策、维护农机化系统好形象、巩固农机化发展好形势,努力推动农机化科学发展,为在工业化、城镇化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实现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对于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为了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农业部1号文件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的部署,现制定2012年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工作要点。
一、思路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争取支持与狠抓落实相结合,认真组织实施农机化扶持政策。
1.积极推进法规政策落实。继续组织开展《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督导。组织召开全国农机化政策法规工作座谈会。深入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的规章制度,加快起草《报废淘汰农业机械回收办法》。指导各地按照《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要求,积极争取落实农机安全监理惠农政策,推动建立免费实地安全检验制度。抓住实施防灾减灾稳产增产技术专项的契机,争取落实和扩大农机作业补贴资金规模。完善农机以旧换新办法和相关操作制度。
2.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争取扩大资金规模,尽早印发年度实施指导意见。制定补贴绩效管理工作考评办法,将考核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规范补贴经销商管理。加强创新试点工作的调研总结。在实施关键时段派出督导组开展督导检查,重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各地按规定形式全面及时公开补贴受益对象、实施进度等信息。以制约权力、严守法纪、规范操作为重点,继续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3.推进农机装备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农机化项目引导开展装备结构布局调整工作。继续开展112个全国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指导工作,整合现有资金项目,促进示范区农机装备结构调整布局优化。制订全国农机化示范区建设规范和评价验收办法。
4.做好农业机械化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及早落实2012年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新启动规划内部分县场的工程区建设任务。继续争取加大对农机化基本建设投入,推进农机推广、安全监理等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二)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加快发展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
5.认真组织部署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加强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的工作督导,采集发布农机作业需求信息,向广大农机手和服务组织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精心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积极推进跨区作业由机收向机播、机耕、植保等领域扩展,不断扩大作业范围,提高作业效益。指导各地落实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政策,努力扩大深松作业面积,提高作业质量。
6.加快推进主产区薄弱环节机械化。举办全国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培训班,重点加快双季稻产区的机插秧技术推广。积极组织玉米跨区机收作业,重点提高华北、东北地区玉米收获机械化水平。完善油菜生产机械化技术模式,重点加快长江中下游地区油菜机播、机收技术示范推广步伐。协调推进林果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
7.组织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创建活动。认真抓好水稻、玉米、油菜、马铃薯、花生等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项目建设,分区域组织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决策咨询、检查验收等工作。研究建立农机化作业水平考评机制,部署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创建活动。
8.组织农机投入农业抗灾救灾。密切关注异常天气和农业灾情,及时指导地方农机部门组织开展抗旱排涝、抢收抢种、改种补种、统防统治等农机抗灾作业,积极参与疏浚河道沟渠、修复损毁农田、抢运救灾物资等灾后恢复生产。协调做好农用柴油供应,切实发挥农机在农业抗灾救灾中的主力军作用,立足抗灾夺丰收。
(三)集成创新与示范推广相结合,加快普及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
9.推进农机化技术创新。认真组织实施农机化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注重农机农艺技术融合、农机化与信息化融合,协调争取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项目对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农机装备和农机化技术研发予以支持;积极争取在农业行业科研专项中增加农机化科研项目,在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中逐步增设农机岗位专家。
10.加快“三型”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认真落实全国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会议精神,实施《全国农机化技术推广“十二五”规划》,研究年度农机化主推技术,加快推广保护性耕作等增产增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农机化技术,扩大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主要经济作物机械化关键技术应用面积。
11.加强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各地贯彻全国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一衔接、两覆盖”政策。研究制订《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机构建设规范》,推进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条件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12.推进农机农艺技术融合及设施农业发展。组织好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区建设,加强对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示范单位的指导,及时总结示范成果和经验,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召开农机农艺融合座谈会,会同有关单位研究提出重点作物薄弱环节农机农艺技术指导意见。加强设施农业装备技术创新,提升设施高效生产和设施健康养殖科技水平。
13.加强农机实用人才培训。继续组织开展农机教育培训大行动,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培训任务和措施。加强农机培训体系建设,积极争取阳光工程培训资金支持,扩大培训规模,重点加强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人员培训。组织重点季节农机技术专项培训活动,举办培训示范班。进一步推动“政企联动”培训深入广泛开展,加强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四)积极培育与规范引导相结合,大力发展农机服务组织。
14.深入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示范建设活动。积极扩大对农机服务组织的投入力度,指导各地落实税费减免、信贷支持、机库棚建设等扶持政策,不断加强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点建设标准,公布新一批全国农机合作社示范点,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与农机企业开展“社企合作”。
15.组织开展农机合作社建设经验交流。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公布实施五周年为契机,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专题调研,总结发展成效和经验,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快发展的工作思路和措施。组织召开全国农机合作社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规范和引导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康发展。
16.进一步加强农机维修行业管理。全面贯彻《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指导各地认真履行“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审核发放职责,提高农机维修经营服务网点的持证率。积极开展农机维修人员职业技能鉴定。
(五)完善标准与严格把关相结合,扎实推进农机质量监督管理。
17.加强农机化标准工作。以农机作业质量评价、安全使用规程等为重点,研究提出2013-2015年农机化标准制修订指南目录。加快农机化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步伐,加强农机化标准宣传贯彻和监督实施。
18.推进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建设。印发加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管理的指导性文件,举办培训班,指导各地及时受理和认真处理各类农机投诉。编印和发布《2011年全国农业机械化质量报告》。以补贴机具为重点,指导各地开展农机质量调查、重点检查和质量保障督导等工作,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
19.加强农机试验鉴定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农机试验鉴定“十二五”规划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意见》,召开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推进鉴定工作规范化。组织制修订一批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大纲。加强推广鉴定监督管理,开展部级鉴定能力认定到期复评审,组织开展部级鉴定监督交叉检查。研究完善推广目录评审办法,组织开展推广目录调整工作。
(六)强化执法和优质服务相结合,努力促进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
20.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工作。大力开展违规发放拖拉机牌证专项治理,严禁给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照,严禁违规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严禁给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发放牌证,严禁给安全检验不合格的发放牌证,严禁给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核发驾驶操作证。督导各地追究违规违法者的责任。加强农机监理装备条件建设。指导地方依照“十二五”农机安全监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三率”水平。继续做好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工作。
21.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以“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优秀服务标兵”为主题,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示范窗口创建活动。考评推出100个左右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和200名左右“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标兵。适时召开全国农机安全监理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工作经验交流会。
22.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工作。会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严格考评标准、程序,推出100个左右的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推进“六个一”为主题的农机安全宣传活动经常化。积极推进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做好农机事故处理指导工作,指导开展事故处理演练活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农机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建立事故分析通报制度。
(七)强化基础和宣传推动相结合,着力提升指导农机化发展的工作水平。
23.加强农机化统计和发展形势分析。做好2011年度农机化统计年报汇总分析工作。修订并重新印发《全国农机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完善全国农机化统计软件。在全国试行畜牧业机械化评价指标体系。开展渔业、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农业、林果业和综合机械化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和实地验证。定期对农机化发展趋势做出分析预测。
24.加强农机化新闻宣传。制定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要点,指导系统和行业做好全年宣传工作。加强新闻策划和与媒体沟通,不断掀起农机化宣传高潮,提高新闻宣传效果。组织开展农机合作社主题采访活动。组织编制发布“农机化网情舆情动态”,做好相关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加强对《中国农机化导报》等农机行业媒体的业务指导。
25.加强行业指导工作。将年度农机化发展重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省区市。加强对部属农机事业单位和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的业务指导,加强与农机科研、教学、生产、流通等有关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形成推动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的合力。加强系统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以民为本,为民服务,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的优良作风,大力营造诚实守信的农机行业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能力。建设学习型机关,继续开展“农机化讲坛”等多种形式学习活动,增强学习的计划性、针对性、系统性,重点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重要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把学习成果更多地转化在决策能力中、体现在决策水平上。
(二)深入调查研究,提高解决突出问题的能力。组织农机化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摸情况、找对策。司处领导干部带头长期跟踪联系一个农机大户或合作社,深入了解掌握农民需求和基层工作动态,以点带面指导工作,提出符合实际的改革创新和制度完善措施。
(三)切实履行职责,提高抓落实的能力。认真履行法律法规确定的职责和中央及部党组决策部署,落实政策、落实措施、落实服务。狠抓绩效管理,责任到处、落实到人、进度到周,逐项对照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四)继续解放思想,提高开拓创新的能力。适应农机化科学发展的新要求、农民群众的新期盼,克服小进即满思想,抢抓机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面推动思路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五)健全防控机制,提高反腐倡廉的能力。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始终把权力置于有效监督制约之下,严格执行廉政准则,确保干部廉洁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