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机[2011]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
为了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精神,我部制定了《2011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于4月底、6月底、12月底前将本地工作方案、半年及全年“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总结报我部农机化管理司。
联系人:张汉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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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