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监发〔20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安全监理站(所、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监理站:
为贯彻落实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部署,我站制定了《2011年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
附件:2011年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工作要点
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11年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工作要点
2011年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工作思路是:贯彻落实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为主线,紧紧围绕加快农业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的转变,以依法履职、规范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农机安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加大牌证管理和安全检查力度,强化安全源头管理,努力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为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和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搞好政策法规研究
1. 加强制度标准建设。协助部司修改和完善《农业机械安全检验办法》、《农业机械事故文书制作规范》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信息库暂行管理办法》,积极做好《拖拉机安全操作规程》、《联合收割机安全操作规程》、《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装备建设标准》、《拖拉机检测装备一般技术要求》等行业标准的起草工作。
2. 搞好法规标准宣贯。重点做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 第2号)和新修订的《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拖拉机登记规定》、《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以及《农机安全监理证证件》、《农业机械事故现场图形符号》的宣贯工作,加强业务工作指导,及时掌握各地实施动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3. 积极开展工作调研。积极配合部司做好农机安全政策性保险和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实地检验的调研,探索适合农业机械的安全保险模式和实地检验工作机制。加强农机免费牌证调研和试点工作指导,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免费牌证管理。
二、促进农机安全生产
4. 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继续做好全国农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落实工作,积极推进农机安全生产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强化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及时掌握各地控制考核指标落实情况,定期分析指标进展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充分发挥考核指标在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5.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搞好“农机安全生产日”、“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重要农时季节和节假日的农机安全宣传工作。积极探索农机安全宣传新途径,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范围,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和普及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机安全生产的氛围。
6. 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加强创建活动指导,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着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协助部司做好第三批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的考评工作,完善考评标准,搞好创建工作检查、考评和验收,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
7. 搞好农机安全生产检查。依法开展田间、场院等场所的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协助部司做好卷帘机等设施农业装备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部门合作,推广部门联合执法经验,进一步加大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不断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率、检验率和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结合农时季节,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活动,积极推进农机安全行政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提升业务规范水平
8. 加强安全技术检验。指导系统开展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严格执行《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落实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检验工作责任,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检验行为。引导农机生产企业贯彻实施安全标准,强化农机产品安全源头监管,提高农机作业的安全性能。
9. 把好牌证核发关口。加强系统牌证核发监管工作指导,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牌证业务,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牌证核发行为,落实岗位责任,切实做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准办证上牌,不按规定检验合格的不准办证上牌,不按规定参加考试和考试不合格的不准发证,严禁委托中介发牌发证,严禁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
10. 做好驾驶操作人员考试工作。指导系统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人员考试工作,严格执行考试内容与评定标准,落实考试工作责任,规范考试行为。积极推进全国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理论考试系统应用,实现在线考试或从试题库中抽题考试,规范科目一考试内容。积极参与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推进阳光培训工程与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考试的有机结合,做好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全国通用教材《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人员必读》的发行工作。
11. 搞好牌证制发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制发监督管理办法》,加强牌证产品订制分发管理和业务指导,及时掌握生产企业牌证数量和省级监理机构订购数量情况,搞好数量分析工作,坚决查处违规订制行为。加大牌证产品生产和质量日常监督工作力度,适时开展牌证产品随机抽样检查活动,搞好牌证产品用户评议工作,坚决查处违规生产牌证产品行为。指导检查新式拖拉机登机证书使用情况。适时举办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制发监督管理培训班。
12. 加强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指导地方开展事故勘查、责任认定、赔偿调解工作,提高农机事故处理能力。做好农机事故超前防范工作,开展拖拉机安全防护性能提升事故预防试验示范经验交流活动,加大农机安全专用反光贴推广应用力度,不断改善在用拖拉机安全防护性能,提升预防农机事故能力。
13. 做好监理业务统计报告。按照《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国统制【2010】211号),做好《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登记情况》、《农业机械事故月报》统计和分析工作,确保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启用“金农工程”农机事故信息采集系统。加强农机事故报告值班,按时限要求做好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快报,协助地方做好重特大农机事故的调查。适时召开农机安全监理业务统计工作交流会。
14. 加强监理业务档案管理。研究起草牌证档案管理办法,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开展农机监理业务档案管理规范化示范活动,提高监理业务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四、推进装备和信息化建设
15. 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农机安全监理装备现状和需求调研,做好农机安全监理装备项目储备工作。组织有关专家、管理人员及生产企业代表研讨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发展方向,引导研究单位和生产企业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考试装备和事故勘察装备的研究开发,加快农机安全监理装备科技创新。
16. 做好农机安全监理装备推广应用和项目实施工作。做好农机监理装备选型工作,推广技术先进、功能齐全、质量可靠、适应性强、经济性好的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协助地方做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能力建设相关工作,适时举办农机安全监理基本建设培训班。继续做好移动式拖拉机安全检测装备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和探索移动式拖拉机安全检测装备高效使用方法,并在实际工作中推广应用。搞好项目验收及产权移交工作。
17.继续做好“金农工程”农机安全监理系统建设工作。协助农业部信息中心做好系统开发和测试工作。组织开展系统试运行工作,做好试点省数据迁移和经验交流工作,逐步扩大系统的推广应用。适时举办“金农工程”农机安全监理系统培训班,编制《金农工程农机安全监理系统实用手册》。
五、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体系建设
18. 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贯彻实施《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稳定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积极推进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参公管理。加强乡村基层农机安全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基层农机安全监理网络建设新途径。进一步贯彻实施《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和农机监理行风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农机安全监理队伍。
19. 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培训。做好全国统编教材《农机安全监理》的发行应用工作,推动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培训工作的开展,努力提高农机安全监理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继续做好《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员培训大纲》、《农机事故处理员培训大纲》、《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考试员培训大纲》的实施工作,强化农机安全监理“三员”培训,建立考试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定期考核制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适时举办省级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师资培训班。
20. 搞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交流。组织召开2011年全国省级农机安全监理站站长会议。继续做好《农机安全监理情况交流》的编发工作,及时交流各地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新情况、新举措、新经验和新成效,指导系统依法遵规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推进农机安全监理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农机安全监理分会作用,搞好学术交流研讨活动,提高农机安全监理学术水平。组织开展中国农业机械学会农机监理分会第七届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