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机[2010]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农机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的有关要求,加快发展设施农业,提升设施装备技术水平,转变设施农业发展方式,保证“菜篮子”产品生产,不断满足城镇居民消费需求,我部决定在全国开展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示范单位建设活动。通过示范带动,加强农机农艺融合,推广设施农业新技术新装备,探索设施农业发展新机制,提高设施农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
现将《全国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示范单位建设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建设内容,明确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强化技术服务,认真做好扶持发展的各项工作。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分别填写申请表,于2011年2月28日前以正式文件和电子文档报送我部农机化管理司科教处。
农业部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