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发[20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决策部署,努力推动农机化科学发展,我部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加快推进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和必然要求。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工作方案中的各项措施。各省(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深入研究,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抓好试点示范。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扶持政策和资金项目,加强宏观调控和引导,调整和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提升农业机械化发展质量和效益,为统筹城乡发展,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村现代化做出积极贡献。
各省(区、市)实施方案请于4月15日前报我部农机化管理司。联系人:李伟,电话010-59193310,59192876(传)。
附件:进一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工作方案
农业部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进一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工作方案
一、调整农机装备结构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农机装备总动力达到8.75亿千瓦,全国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48.8%。农业机械化发展总体进入中级阶段,机械化生产方式逐步占据主导地位,农民和农业生产对农业机械的依赖程度显著提高,农业机械化在夯实农业农村基础中的物质支撑作用越来越突出,农业机械化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基础。
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农机装备结构布局问题需要引起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中装备结构布局存在不尽合理的情况,主要表现在: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总体呈现“两高两低”的格局,种植业较高,畜牧业、渔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业较低,在种植业中,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较高,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较低;装备结构依然存在“三多三少”的问题,动力机械较多、配套农具少,小型机具较多、大中型机具少,低档次机具较多、高性能机具少;在区域发展布局上表现为“三快三慢”的趋势,平原地区快、丘陵山区慢,东部和北方快、西部和南方慢,旱地快、水田慢。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问题。胡锦涛总书记最近强调,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一场深刻变革,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刻不容缓。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速度的同时,加强宏观调控,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对于提高农业机械化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农机装备结构布局调整的重点内容
一是在促进农机装备总量增长的同时优化装备结构。保持装备数量不断增长是加快机械替代劳力步伐的迫切之需,推动装备结构合理优化则是促进农业机械化持续发展的长远之道。根据农业生产发展的要求,确保装备总量增长,并坚持数量增长与结构优化并举,以增量调整带动存量优化,以存量优化促进结构升级。装备结构调整重点是:促进大马力、高性能、复式作业机械的发展,加快老旧农业机械的更新报废,促进作业机械和拖拉机配套机具的发展,改善配套比,提高利用率,降低单位能耗,避免低水平重复购置、资源浪费和效益下降。
二是在促进重点突破的同时各领域各环节协调推进。经过多年攻关和持续推进,大宗农作物特别是粮食生产机械化发展日新月异。但必须看到,农机化各领域各环节发展极不平衡,水稻机插秧、玉米机收水平还很低,养殖业、林果业、加工业机械化、设施农业等发展还较慢,一些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问题很多还没有破题。需要集中力量,加大技术攻关和推广示范力度,积极推进。结构布局调整重点是:继续集中力量主攻薄弱环节,尽快提高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由耕种收环节机械化向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机械化延伸,同时围绕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因地制宜逐步推动经济作物、养殖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业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机械化,全面服务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生态。
三是实现全国农业机械化发展总体目标的同时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受经济发展和自然条件影响,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北方平原地区农机化水平较高,经济落后地区、南方丘陵山区发展较慢,特别是丘陵山区等欠发达地区农机化水平提高仍然非常缓慢,仍是影响和制约全国农业机械化整体水平提升的最大瓶颈。需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梯度发展、协调推进。结构布局调整的重点是:继续鼓励农机化发展基础比较好的地区率先发展,更好地发挥辐射带动、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加强对丘陵山区农机化工作的支持与指导,按照全力普及机耕、大力发展机收、努力突破机插机播的思路,鼓励企业研发生产和支持农民购置使用经济实惠、轻便耐用的粮食作物生产机械,同时加快特色作物生产机械发展,推动丘陵山区机械化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调整的主要措施
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重在科学有效,贵在持之以恒。主要通过明确各级职责、制定发展规划、加强政策引导、强化科研推广、整合项目支持、开展试点示范等综合措施,确保结构布局调整目标的实现。
(一)明确职责任务。实现农机装备结构布局调整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宏观调控意识,明确结构调整目标,上下共同努力,切实采取措施,才能取得成效。农业部提出全国总体目标和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引导和工作指导,各省(区、市)、市、县提出本辖区的结构调整发展目标任务,落实政策措施,具体组织实施。做到全国及各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到位、积极推进、协调发展。
(二)制定发展规划。认真做好现有机具普查,摸清存量、结构、使用状态及分布状况,同时立足农业主导产业发展需要和经济地理条件,对今后发展重点进行科学分析,提出我国农机装备发展和结构布局优化目标,科学制定装备需求规划。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在制定“十二五”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时,要将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进去,并提出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宏观调控和引导。
(三)加强政策引导。充分利用农机化扶持政策特别是农机购置补贴,加强引导,鼓励农民购买农业生产急需、符合产业政策、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产品。一是通过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优先条件、补贴范围确定、补贴目录制定、补贴比例的确定等多种调控措施实现促进结构调整的目标。二是指导各地建立完善农机报废更新制度,加强调控引导,鼓励支持农民更多地购置使用大中型、高性能、多功能复式作业农机装备,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老旧农业机械,努力实现大中小型机械、高中低档次机械、动力机械与配套农具、粮食作物机械与其他农产品机械合理配置。
(四)强化科研推广。一是加强关键环节、重点领域机械装备和技术的攻关。按照农业规模化、精准化、设施化发展的要求,加快开发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型农业装备设施,集中力量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新型农机产品,重点在田间作业、设施栽培、健康养殖、精深加工、储运保鲜等环节取得新突破。二是加大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力度。通过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强化适用技术组合集成,探索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农业机械化技术路线和模式,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三是整合现有农机化财政专项和基本建设项目。结合项目实施,推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调整。
(五)发展社会服务。大力发展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通过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引导促进先进、大型、高效农业机械的发展,促进农机装备结构调整优化。加大政策扶持,引导创新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强化服务指导,积极为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提供政策指导、技术培训、人才培养、信息咨询等服务,推进农机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
(六)开展试点示范。拟在全国100个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开展农机装备结构调整示范工作。要求100个示范区深入分析农业机械化发展需求,提出农机化结构调整优化的目标,利用现有的农机化扶持政策、整合示范区建设各项措施,积极推进结构调整,实现结构布局优化。同时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示范建设活动,拟建设200个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点、200个农机大户示范点和100个农机维修示范点。通过试点示范,为全国农机装备结构布局调整提供典型经验。
(七)加强组织领导。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要把加强宏观调控、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调整作为推动农机化科学发展的重要目标和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提高宏观调控能力,并切实采取措施,积极推进,确保实现目标。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也要高度重视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调整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在加快本地区农机化发展速度的同时,制定规划目标,落实政策措施,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