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人员管理。组织监理人员专门召开拖拉机登记入户的专题会,按照农业部43号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拖拉机登记入户有关问题及注意事项的学习。提高执法水平。
二是加强车辆来历证明的管理。严把车辆来历关口,认真进行核对,仔细检验拖拉机,校验购机者身份证明,对购机发票、合格证等原始证明与拖拉机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办理。尤其是对无籍车的入户办理,要求必须填写《无原始凭证拖拉机落籍申请表》,并加盖拖拉机所在地村委会公章,由所在村法人代表签字,盖章方可。
三是加快登记入户的办理。对经检验合格的拖拉机,在各种手续齐全完备的情况下,加强拖拉机行驶证及登记证书的打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从审查拖拉机来历证明、检验拖拉机、拓印发动机号码模、发牌、照相制证等一条龙服务,在十分钟之内就可办好登记入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