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 办事职责 | 办事依据 | 办事标准 | 办事流程 | 办事时限 | 办事结果 |
农业机械驾驶证补发 | 1、受理、审查遗失原因,确定是否补发; 2、业务领导岗核准,按补证程序补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42号令《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4、《关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吉发改收管联字[2005]426号 | 理由正当,手续齐全,及时办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办: | 1、须填写《驾驶证申请表》; 2、审核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审核申请人提交的驾驶证遗失书面声明 4、提交补驾驶证的一寸免冠照片1张;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补发驾驶证。 | 将新补办的驾驶证发到驾驶员本人手中。 |
农业机械行驶证补发 | 1、受理、审查遗失原因,确定是否补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43号令《拖拉机登记规定》。 4、《关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吉发改收管联字[2005]426号 | 理由正当,手续齐全,及时办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办: | 1、须填写《补领、换领拖拉机牌证申请表》; 3、到收费窗口按照规定交纳相应的规费;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日内补发行驶证。 | 将新补办的行驶证发到驾驶员本人手中。 |
农业机械驾驶员异动 | 1、受理、审查申请人异动的原因;2、业务领导岗核准,按异动程序办理过户和转籍手续。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42号令《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4、《关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吉发改收管联字[2005]426号 5、《关于调整农机监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收字[1998]6号 | 1、手续齐备,及时办理; | 1、驾驶员转入:(1)先到驾驶证核发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转籍证明并提取档案资料;(2)填写《驾驶证申请表》;(3)提交身份证明、驾驶证和一寸免冠证件照1张;(4) 到收费窗口按照规定交纳相应的规费;(5)驾驶员档案内如缺少有关项目的内容和材料需补办,则按收费标准补交相关费用;(6)制证室予以制证。 | 1、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换发驾驶证。 2、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日内完成审核、封档,办结转出手续。 | 1、将新补办的驾驶证发到驾驶员本人手中。迁入档案归档。 2、将办理转籍证明、档案发到驾驶员本人手中。 |
农业机械转移登记 | 1、受理、审查申请人转移的原因;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43号令《拖拉机登记规定》。 4、《关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吉发改收管联字[2005]426号 5、《关于调整农机监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吉省价收字[1998]6号 | 1、手续齐备,符合规定的及时办理; 2、档案内缺乏有关材料(如年检、年审表格等)的,应补办齐全后,再予办理。 | 1、农业机械转移登记转出的: (1)需填写《拖拉机转移登记申请表》; (2)转移后的农业机械所有人提交身份证明、转移的法定证明、凭证,交验农业机械; (3)迁出地农机监理机构应当收回号牌和行驶证,核发临时行驶号牌,将拖拉机档案密封。 (4)到收费窗口按照规定交纳相应的规费, 2、农业机械转移登记转入的: (1)需填写《拖拉机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 (2)提交档案、身份证明、农业机械登记证书,交验农业机械; (3)到收费窗口按照规定交纳相应的规费, (4)农机监理机构查验并收存拖拉机档案,确认农业机械,核发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 1、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日内完成审核、封档,办结转移登记转出手续。 2、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完成核发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工作。 | 1、将办理的转移登记手续和密封档案发到驾驶员本人手中。 2、将办理的登记证书、行驶证交到申请人手中,为申请人粘贴检验合格标志,安装农业机械号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