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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桃林在全国农机补贴暨农机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全文)

张桃林在全国农机补贴暨农机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全文)

日期: 2014-03-05  来源: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2013年农机化工作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研究农机化发展重要问题,部署2014年工作。下午伟国同志将对今年的工作作全面部署。这里,我就当前农机化发展的5个重点问题谈点意见。

  一、关于当前的农业机械化发展形势



  近年来,在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有力促进下,我国农业机械化取得了巨大成绩,得到了长足发展。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增幅连续7年超过2个百分点,2013年预计超过59%,接近“十二五”规划的期末目标。农机化的全面快速健康发展,为我国粮食生产“十连增”、农民增收“十连快”提供了有力技术装备支撑,为现代农业建设和“四化同步”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好形势令人鼓舞,成绩来之不易,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力扶持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关心支持、合力推进的结果,是农机化系统开拓进取、真抓实干的结果,是广大农机从业人员辛勤劳动、埋头苦干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农业部,向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向农机化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科技人员和农机从业人员表示衷心感谢和亲切慰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农机化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包括自身发展的阶段性问题。归纳起来,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发展尚不平衡。从农作物耕种收环节上看,2012年全国机耕水平已达74.1%,但机播水平仅为47.3%、机收水平仅为44.4%。从农业生产领域上看,种植业机械化发展较快,总体水平较高,而养殖业机械化发展相对滞后,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种植业中的粮食作物机械化较高、经济作物较低;三大粮食作物中,小麦已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2012年小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已达93.2%,水稻、玉米机械化水平偏低,特别是水稻机械种植水平仅为31.6%、玉米机收水平仅为42.4%。从区域上看,北方旱作区的农机化水平较高,南方水田区农机化水平相对较低;平原地区农机化水平较高,丘陵山区的水平较低,湖南、广西、海南、福建、重庆、贵州等6个省市区2012年还在40%以下,最低的省不到20%。二是发展的整体质量还不高。农机装备结构不尽合理,农机使用能耗大、效益低问题较为突出。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农机装备和技术有效供给严重不足,许多高能耗高排放老旧农机仍在超期服役,低技术含量、低效率的农业机械还在大量应用。动力机械多、配套农具少,小型机具多、大中型机具少,低档次机具多、高性能机具少的“三多三少”问题依然突出。有些农业生产环节机具正趋于饱和或已经饱和,局部存在保有量过剩,出现利用率下降的趋势。据南京农机化所研究,拖拉机年均作业面积由2001年的74亩/台下降到2012年的56亩/台,稻麦联合收割机年均作业量由2003年的800亩/台下降到目前的不到500亩/台。当然,也不是单台作业面积越大越好。从国外来看,情况也不尽一致,如2003年美国拖拉机年均作业面积546亩/台,英国169亩/台,韩国116亩/台,日本32亩/台。单台机具作业面积到底多大为好,值得深入研究。要摸清家底,总体把握农机装备总量、结构的现状特点及其变化规律,建立和更新资源清单,并与农村改革发展、农业经营规模、农机化作业水平等各种因素关联起来,综合分析,统筹研究,为科学制订规划、调整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三是服务水平仍不高。农机作业标准不完善,农机手素质参差不齐,作业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较低,单家单户农机使用得多,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不高;围绕农机作业的社会化服务配套不足,如零配件供应、用油供给、机具维修、信息服务等不到位。同时,在农机农艺融合上,长期困扰我们的问题还没有真正破题,还存在农业农机部门沟通不够,单打独斗等现象,未能从产业发展角度,统筹研究如何变个体优势为整体优势,形成合力,整体推进。



  总之,我国农机化发展已经到了协同发展、结构优化、质量提升的关键时期。如何切实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面对内外部环境对农机化发展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围绕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目标,以改革创新精神,认真研究完善思路,积极探索创新措施,千方百计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由片面追求数量向数量与质量并重转变,努力提升农机应用水平,提高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已成为新时期农机化工作的一项迫切任务。



  二、关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今年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第11个年头。10年多来,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把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各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认真履职尽责,精心组织实施,不断完善监管措施,取得了提升产业、助民增收、拉动内需的一举多得的好效果,得到了各方面的普遍认可和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在补贴政策的拉动下,我国农机总动力连续跃上7亿、8亿、9亿和10亿千瓦四大台阶,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增幅超过了政策实施前35年的增幅,实现了重大历史性跨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事实证明,在目前几项农业补贴政策中,农机购置补贴的精准性、指向性及政策效力、效应是最好的之一,这也说明,全国农机化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大多数干部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为民服务、廉洁奉公的好干部。否则农机化发展不可能有这么多亮点,中央1号文件也不可能连续多年强调要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扩大实施范围。



  但由于农机购置补贴是一项选择性政策,与其他普惠性农业补贴相比,实施难度更大,对干部的廉洁性要求更高。从管理的角度看,目前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有的企业违规操作、有的地方农机管理人员权力寻租,少数干部还陷入犯罪,给农机补贴政策实施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对此,我们应该有清醒的认识,正确客观地对待。一方面,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创新工作,完善机制,加强管理,将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另一方面,也不能因为个别地方的个别人出事,就全盘否定政策,否定农机化工作,农机部门的干部职工更不能因此背上思想包袱,缩手缩脚,因噎废食,不愿作为,不敢作为。



  农机购置补贴作为最大的一项行业促进政策,专业性、政策性都很强,政策实施的受益面众、工作量大、关注度高。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农财两部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完善管理措施,全力以赴组织实施好,确保补贴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要坚持争取投入与抓落实并重,在争取投入稳定增长的基础上,更加突出重点,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导产业发展的需要,集中资金,聚焦薄弱环节和后进领域,推进农机装备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同时,也要注意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并不是推进农机化发展的唯一措施手段,不是万能的,需要其它方面的配套措施跟进、协同,巩固和放大政策效应,不能期望所有农机化发展问题都通过补贴政策解决。在完善运行机制和创新操作方式上,要注重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着力解决农民反映的手续多、办理难、程序繁杂等问题,积极探索用现代科技手段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力求便民利民、简便高效;要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注重阳光操作,加强实施监管和廉政风险防范,强化绩效考核,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



  今后,要着重抓好四个环节:一要科学规划。这是基础性工作。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在全面总结10年实践经验和深入调查资源情况的基础上,研究编制中长期农机购置补贴规划,作为测算资金和指导实施的依据。通过规划,摸清需求、明确目标、确定重点、完善管理,提高补贴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二要改革创新。这是农机化战线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要求和体现。要遵循“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改革创新力度,优化制度设计和运行机制,最大限度简政放权,切实发挥好市场和社会作用。同时,要按照转变职能的要求,认真履行好职能,加强改革试点。当然,改革要有条件,做好风险规避。要稳扎稳打,设置好前置条件,把潜在的风险点考虑清楚,把可能出现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既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又要积极稳妥,遵重市场规律和农民意愿,考虑农业农村发展阶段情况,科学论证,把握底线,稳步推进。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总结实践中的经验,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取得实效。三要全程全面公开。利用各种手段、平台,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推进补贴政策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全程全面公开。在实施前要公布政策内容,让农民有知情权;实施中要公布资金使用进度,让农民有参与权;实施后要公布补贴实施情况,让农民有监督权。要加强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织密监督之网,遏制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发生了也使其无处遁形。四要严惩违规。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明确监管职责,切实履职尽责。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力度和劲道,以更大决心、更有力举措,时刻保持对违规操作行为和不法分子的高压态势,坚持从严从紧、抓大不放小,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绝不搞例外,绝不姑息迁就。对违规农机企业该取消资格的要坚决取消资格,该上黑名单的要上黑名单。对农机管理人员进一步要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对违反纪律的,该问责的要问责,该通报的要通报;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和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是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之后支持农机化发展的两项重大政策突破,来之不易。各试点省份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务必要开好头、起好步,做好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衔接,科学制定方案,认真规范实施,确保试点取得预期效果。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宣传,为今后加大实施力度打下坚实基础。



  三、关于加快突破薄弱环节、提高农机应用水平



  今天把“加快突破薄弱环节”作为一个重点问题来讲,是感到这些年来,我国农机化整体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领域的机械化作业水平不高、提升速度不快,特别是一些关键环节没有取得大的突破,已经或将影响到产业的稳定、生存和发展,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结构调整。从全国来看,当前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的薄弱区主要在南方丘陵山区;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的薄弱环节在水稻机插秧、玉米机收;主要经济作物全程机械化的薄弱环节在棉花机收、甘蔗机收、油菜机播和机收、马铃薯机播和机收、花生机播和机收。这些薄弱环节发展明显滞后,已经影响了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成了产业生存和发展的瓶颈,导致农民种植意愿下降、种植面积下滑、产量下降,甚至产业萎缩。如果不加以解决,将影响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影响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也将影响“四化同步”发展大局。正因为此,今年中央1号文件特别强调,要“加快推进大田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主攻机插秧、机采棉、甘蔗机收等薄弱环节,实现作物品种、栽培技术和机械装备的集成配套。”



  解决薄弱环节的机械化问题面临的困难多、难度大,不能单靠一个部门、一个行业,需要多部门联合,互相配合,共同参与,合力推进。农机化主管部门要主动入位,发挥好牵头作用,抓好组织协调,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综合性措施,分门别类地加快突破。重点要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要进一步完善农机农艺融合的合作机制。建立不同科研单位协作攻关机制,整合现有院所科研力量,组织农机和农业科研推广单位、生产企业等联合攻关。建立各级农机与农艺融合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农机与农艺科技人员开展技术研讨、交流的平台。将机械适应性作为科研育种、栽培模式推广的重要指标。发挥国家和地方科研投入项目的导向作用,重点扶持现阶段农机与农艺融合的重大课题,激励和支持农机与农艺科技人员合作研究,推进农机与农艺技术一体化进程。



  二要进一步加快农机化技术和装备研发。目前,我国现代农业装备需求非常迫切,但许多高、精、尖、新的农机产品,还主要依赖度进口,机具价格也很昂贵。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农机化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尽快改变农机农艺脱节的状况,努力为农机农艺技术融合提供强有力的装备支撑。加强农机关键技术研发,抓紧开发实用、经济、安全、智能的农业装备设施。加强农机农艺技术集成,以农业机械化为载体和引领,促进生物、工程、信息、环境技术集成化,针对重点薄弱环节,制定和完善区域性农机化技术路线、模式和作业规范。



  三要进一步加强关键环节农机化技术试验示范。要抓住机遇,积极协调争取将关键环节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融入到中央和地方的重大规划、重点工程和主要项目中去,统筹谋划,积极推进。要加强与科教、种植业等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重点农机化技术推广、农作物高产创建示范、现代农业示范、农业标准化生产等项目载体,加大关键环节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力度,重点开展水稻育插秧、玉米、油菜、花生、马铃薯机械化技术示范。要推动实施已发布的水稻、玉米、油菜、甘蔗、棉花、马铃薯机械化生产技术指导意见,促进农机农艺融合配套技术措施推广应用。



  四要进一步加强农机农艺技术培训。当前,广大农机手是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农机手的素质能力直接决定农业生产的质量效益。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协调,将农机驾驶、操作和维修等实用人才作为农民培训的重点。要明确措施要求,加大阳光工程等农民培训项目对农机从业人员培训的支持力度。要针对农机化薄弱环节,多层次、多形式、大规模开展农机农艺培训活动。结合重点农时,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活动,向农民传授先进的农机化技术和农艺技术。要进一步加强农机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强政企联动,积极引导生产企业做好农机手的培训,不断提高农机从业人培训质量,提高农机驾驶操作和维修保养水平,把农机从业人员培养成为一代新型职业农民。同时,要加强基层农技、农机推广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发挥好他们在农民培训中的作用。



  四、关于创新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



  当前,我国农业正处在一个大变革、大发展的新阶段,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程度越来越高,农业生产的分工分业越来越细,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的步伐逐步加快,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加速涌现、蓬勃发展,迫切需要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对农业机械化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农村劳动力转移后,“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的问题日益突出,迫切需要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解决“有机户闲、无机户难”的矛盾,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提供物质装备支撑。



  到2020年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要达到70%左右,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实现这个任务,主体是农民群众,政府不可能包办。但像一些大马力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价值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大型机械,依靠一家一户来购买,既不现实,也不经济,更没有必要,必须依靠农机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来推进农业机械化。我国农村地块分散、小农户经营,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农机社会化服务仍将有很大的需求和发展空间。



  近年来,我国农机专业户、农机服务组织发展迅速,总数已超过500万个,其中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数量2013年达到4.1万个,增幅连续三年保持在20%以上。农机跨区作业的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效益持续提高。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整体水平还不够高,领域还不够宽,服务半径还不够优化,支撑保障条件也还没跟上,一些地区的农机“看病难、行路难、住房难”等问题比较突出,制约了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要培育壮大服务主体。我国现有4000多万个农机户,这是从事农机化生产的基础,其中的500多万个农机专业户和服务组织,则是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的主力军。各地要加强指导,争取补贴资金和示范项目支持,引导农机户和农户创建农机专业合作社,推动各类农机服务主体开展横向联合与纵向协作,成立农机合作社联社、股份制农机服务公司、农机租赁公司等,不断增强服务能力,在各类农业(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中发挥引擎带动作用。要树立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明显、效益良好”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示范点,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不断发展壮大。二要总结完善发展模式。要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尊重入社成员的意愿和权利。探索创新服务模式,按照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服务品牌化的要求,在农机服务组织内建立起高效的运行机制、科学的分配机制、民主的管理机制。要将每个农机服务组织建设成为“自主决策、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自我发展”的利益共同体,充分调动农机服务组织的生产潜力和经营活力。三要全面提高服务水平。要结合实际,制定农机社会化服务的行为规范和技术标准,做好农机服务的市场供需等信息服务,建立健全农机化质量投诉监督体系,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农机社会化服务市场。要以农机户为基础,农机服务组织为主体,农机中介服务为纽带,政府支持服务为引导,建立起“覆盖全程、服务全面,机制灵活、运转高效,综合配套、保障有力”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广大农户提供的全程农机作业服务,以及相关的农机维修、供应、中介、租赁等农机经营服务。鼓励一部分具有实力的农机合作社既提供农机作业服务又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五、关于加强农机化干部队伍建设



  干部队伍建设是农机化事业发展的基石。加快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着力破解农机化发展中难点难题,必须切实加强农机化干部队伍建设。在充分肯定农机化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农机化干部队伍建设仍存在一些不适应和值得注意的问题倾向。如在农机化快速发展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任务、新要求,一些同志暴露出准备不够、能力不强、应对不力的问题;在落实中央扶持政策和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上,一些干部表现出不同程度的组织纪律性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还有一些同志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不强,对侵害农民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查处不力,甚至不作为;还有一些地区农机化主管部门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为民服务和依法行政意识不够强;少数干部以权谋私等问题仍时有发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农机化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必须围绕上述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并强化督导检查和必要的说服教育。



  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我国正处在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历史进程中,农机化面临实现科学发展等一系列新要求、新任务,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有些是我们长期努力解决但还没有解决好的问题,但更多的是随着农机化快速发展而新出现的问题。无论是新问题还是老问题,要想认识好、解决好,唯一的途径就是加强学习、增强本领。要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地学习掌握做好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各种知识,努力使自己真正成为行家里手、专业干部。



  二要进一步增强工作执行力。总的来说,地方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上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部署要求等方面,态度是坚决的,执行是有力的,效果是好的。但也有一些地区农机化主管部门组织纪律涣散,在执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要求方面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搞地方保护主义。这些虽然只是少数情况,但影响很坏。全国农机化系统要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自觉把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放在国家全局和整体利益中来考量,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考虑,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执行不力的要狠下心来,严肃处理,视情况分别给予约谈、通报批评、通报同级党委政府等督促检查措施。



  三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推动全局改革的重要突破点。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把该放的权放开、放到位,切实减少对市场的过多干预。要认真履职尽责,把该管的管住、管好,特别要在增强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方面下功夫。要在本部门职责权限内开展工作,防止权力乱用,对那些依法应由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处理的工作,应及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处理。要深入推进农机化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努力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加强调查研究,超前谋划和创设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并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投入,努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按照事权划分,积极争取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保障补贴工作正常开展。要提高农机执法装备水平和执法队伍素质,全面履行安全监理、农机推广、农机维修、农机化质量监管等方面的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四要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要不断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全系统继续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切实建立健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要加强对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用身边的人和事,开展典型警示教育,杜绝侥幸心理,时刻拒腐防变。要深入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切实强化纪律意识,坚持把遵守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严守工作、生活、财经纪律;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全系统积极营造和努力保持风清气正、奋发有为、献身“三农”、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做好新时期的农机化工作,加快推进农机化改革发展,意义重大,任务艰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以改革的精神,务实创新,攻坚克难,转变作风,扎实工作,努力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实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2014年2月21日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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