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步伐扎实稳健
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步伐扎实稳健
日期: 2011-05-13  来源: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2010年以来,全国102个农业机械化示范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精神,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农办机[2010]22号)要求,突出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注重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着力加快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继续加大组织、技术和管理创新,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有效推进了区域农机化发展。
一、主要成效
(一)农机装备结构调整有新进展。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机发[2010]1号)要求,各省(区、市)均完成了农机装备结构布局工作方案制定工作,并在各示范区开展试点。各示范区利用农机购置补贴以及相关的财政和基建项目,引导农民群众购置薄弱环节农机装备,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着力提升丘陵山区等立地环境较差区域发展水平。经过努力,各地推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调整优化的思路更加清晰,效果也正在逐步显现。一是农机总动力增幅趋缓,结构调整趋势明显。据不完全统计(78个样本),2010年示范区农机装备总量为5338万千瓦,较2009年提高5.9%,高出全国近1个百分点。近一半示范区低于全国平均增长水平,但作业水平总体继续提高;个别示范区呈现动力下降、作业水平持续提高的好现象。这说明各地在保持总动力稳定增长的前提下,逐渐加大了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工作力度。如北京市大兴区总动力虽然降低3.4%,但作业水平提高了4.8%。二是拖拉机增长结构呈现大中型增速明显高于小型增速的态势。20~50马力拖拉机保有量为21.1万台,较2009年增长3.9%;50~100马力拖拉机保有量为7.6万台,较2009年增长15.1%;100马力以上拖拉机保有量达到4162台,较2009年增长39.5%,拖拉机增长结构持续改善。三是主要农作物薄弱环节机械保有量增长幅度高,畜牧水产养殖等特色机械稳步增长。水稻插秧机保有量达到3.3万台,较2009年增长30.4%;玉米收获机保有量达到8280台,较2009年增长48.8%;油菜收获机保有量达到1904台,较2009年增长80.6%;畜牧养殖机械保有量达到19.1万台,较2009年增长4.9%;水产养殖机械保有量达到13.5万台,较2009年增长24.8%;农产品初加工机械保有量达到89万台,较2009年增长6.1%。
(二)基础薄弱区域农机化作业水平有新提高。一是示范区综合机械化水平延续了高基点上稳步增长、低起点上大幅提升的趋势。2010年,80%以上的示范区综合机械化水平均超过52%的全国水平,低于全国水平的仍是丘陵山区或经济不发达地区的个别示范区,示范区在率先发展、加快发展上仍旧保持着优势。二是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态势向好。丘陵山区示范区综合机械化水平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其他示范区,显示丘陵山区的农机化发展正在提速。如福建省建宁县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2.3%,与全国持平;邵武市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6%,较2009年提高6个百分点;浙江省诸暨、路桥、义乌三个丘陵山区县综合机械化水平均达到69%以上;重庆市秀山县、涪陵区,云南沾益县以及辽宁省海城市的综合机械化水平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河北、内蒙古等农机化发展基础较好地区的丘陵山区县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三河种马场更是达到100%。三是经济不发达地区后发优势显现。随着国家加大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和支持力度,西部等经济落后地区农机化发展正在走上快车道,综合机械化水平增长幅度整体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如贵州省金沙县由2009年的20%提高到30%;青海省互助县由38%提高到41%;陕西省三原县由47%提高到59%;四川省射洪县、广西区崇左市均由25%提高到30%以上。
(三)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示范领域有新拓展。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示范内容全面,种植业、养殖业、特色经济作物、林果业、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等领域各有特色,平原、丘陵、山区均有覆盖。据统计78个有效样本,2010年共投资建立254万亩的示范基地,各类先进适用技术大范围应用,示范区科技辐射源头的功能充分展现,一些示范区继续引领薄弱环节、新兴领域机械化技术的应用。如福建省建宁县引进3台7寸行距插秧机,积极探索杂交水稻制种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并取得突破性进展;内蒙古商都县马铃薯机械化示范区机收水平由2009年的95%提高到100%,有力带动了本县及周边区域马铃薯全程机械化发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与广东科里亚农机有限公司联合成立甘蔗机收服务公司,积极推进甘蔗机械化收获技术;湖北省荆门市大力推进油菜机械化收获技术,2010年油菜机械收获水平达到了30.4%;安徽省庐江县与省农科院、农大共同开展秸秆还田循环综合利用技术试验示范、联合收割机加装粉碎装置试验,并同步开展油耗、数据测量,积极推进农机化节能减排技术的创新与应用;黑龙江农垦红星农场进一步扩大应用3S(GPS、GIS、RS)技术,实现了网上测量地块面积,测量地块距离,查询地号信息,核算作业费,调度机车,查询机车作业位置、作业轨迹,网上技术指导等,农机作业信息化步伐逐步加快。
(四)推动农机化节能减排有新探索。2010年,各示范区在部省农机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探索农机化节能减排技术应用,努力完善节能减排数据指标体系,取得了一定经验。一是动力机械与作业机具配套比持续改善。据74个有效数据分析,示范区动力机械与作业机具配套平均比值由2009年的1:1.76提高到1:1.91,其中27个丘陵山区示范区动力机械与作业机具配套平均比值由2009年的1:1.76提高到1:1.93,配套比的改善使得动力机械作业时间增加,机械利用效率提高。二是老旧农业机械淘汰力度加大。据78个示范区有效数据,示范区共淘汰老旧农业机械71851台、动力62.9万千瓦,分别较2009年增长17.1%和15.2%。三是机具作业效益增加。在动力机械与作业机具配套比改善和淘汰老旧农业机械的基础上,示范区农机作业效益也有所提高。2010年78个示范区机具作业效益(元/千瓦)平均值为602元/千瓦,较2009年586元/千瓦增长2.7%。其中,丘陵山区29个示范区机具作业效益(元/千瓦)平均值为780元/千瓦,较2009年760元/千瓦增长2.6%。四是建立农机作业能耗量化指体系示范工作取得一定效果。据70个有效数据样本分析,75%的示范区拖拉机单位作业量燃油消耗(千克/亩)处在1~5千克/亩,12%的示范区处在1千克/亩以下,最好的不到0.5千克/亩,13%的示范区处在5千克/亩以上;油耗降幅最高是重庆市涪陵区,降幅达25%,油耗增加最高的是青海省互助县,增加近3倍;降幅在10%以上的示范区占6%,位于5~10%的示范区占12%,位于5%以下的占33%,油耗无显著变化的占30%,油耗有增加的占19%。千瓦拖拉机动力作业量(亩/千瓦)数据区间为0.32~68亩/千瓦不等。39%的示范区位于5亩/千瓦以下,34%的示范区位于5~10亩/千瓦之间,21%的示范区位于10~30亩/千瓦之间,6%的示范区位于30~70亩/千瓦之间。数据表明,各示范区油耗变化和作业效率数据差异较大,与作业内容、土壤情况等有关,有些数据存在不准确的可能。规范农机作业标准,进一步降低作业能耗的必要性很大。
(五)农机化生产组织机制有新突破。各示范区继续按照走中国特色农业机械化道路要求,加大农机社会化服务工作力度,不断创新农机化生产组织机制创新,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服务能力不断提高。2010年78个示范区拥有注册登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1356个,较2009年增长58.6%;服务作业面积累计达到2613万亩,较2009年提高29.3%。东北、西北等人少地多地区的示范区合作社平均服务规模从几万亩到十多万亩不等,社均服务规模上万亩的示范区占66%,社均服务规模低于5000亩的主要位于丘陵山区。总体看,各示范区在增加合作社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观念创新,注重服务规模,注重服务质量。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湖北省襄樊市、甘肃省武威市等后来居上,社均服务规模处于全国前列;天津市武清区、重庆市秀山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服务规模已占本地区全部作业量的1/3;浙江余姚积极倡导“农机服务市场化、服务经营企业化”理念,增强了合作社自我发展活力;宁夏武威市和暖泉农场2个示范区按照自治区提出的“以农机化促进产业化,以合作组织推动规模经营”的思路,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
二、开展的重点工作
建设农业机械化示范区是一项创新性工作,几年来,部、省市、县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在示范区建设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开展各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调整优化。农业部将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农机化司年度工作重点,明确产业发展处牵头负责此项工作;采取召开会议、文件指导、课题研究等形式,指导示范区开展农机装备结构布局调整优化示范。各省(区、市)按照示范区创建原则,着力完善部省共建,地方主抓,协同推进的建设机制,以示范区为先导,切实加大农机装备结构布局调整优化示范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农机化发展方式转变。各示范区继续按照原有建设规划和方案,落实部省有关政策措施,加强部门间协作,完善示范区建设标准,加大成效宣传力度,有力促进了当地的农机化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效带动了周边区域农机化发展。陕西省临渭区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成果得到央视“焦点访谈”、陕西日报等主要媒体的采访和宣传;宁夏青铜峡市委市政府将农机化工作列为各乡镇年度考核内容; 湖北省在4个示范区扎实开展“农机技术集成提升年”活动,重点推广10大农机化技术。在各省农机化主管部门指导下,2/3以上示范区已经完成了建设标准制定工作,一半以上的省(区、市)完成了省级示范建设规范,这些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明确了示范区在推动农机化发展转变方面的建设思路,也将为推动全省乃至全国的农机化发展提供新鲜经验。
(二)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严肃补贴纪律。多年以来,农业部均要求各地在安排补贴资金时向示范区进行倾斜。各省(区、市)按照相关要求,在安排补贴资金时继续向示范区进行了倾斜。2010年74个示范区共落实中央财政购机补贴资金近10亿元,县均补贴资金达到1350万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近3倍。各示范区认真落实购机补贴政策,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大重点环节机械化扶持和结构优化力度,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同时,严肃补贴纪律,严格规范操作,做到了给农民的实惠不缩水,给企业的服务不折扣,继续在落实购机补贴政策方面发挥示范作用。
(三)努力健全多元扶持机制,扎实推动基层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多措并举,不断加大对示范区的支持力度。农业部和各省(区、市)在编制相关发展建设规划时将符合条件的示范区优先列入,目前有47个示范区纳入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52个示范区纳入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在安排重大技术示范项目和预算内基建投资时重点考虑示范区。在部省两级的大力支持下,各示范区加大工作创新力度,2010年共争取到中央和地方财政以及工商信贷资金对示范区建设的投入5.9亿元(不包括购机补贴资金)。一是中央投入1.5亿元。主要建设项目为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项目、新增1000亿斤粮食农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重大农机化技术推广项目、移动式拖拉机检测线项目以及其他部委安排的机电排灌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二是地方投入1.9亿元,较2009年有明显增长。主要建设项目为农机大院建设、农机富民工程、小麦抢收补助、保护性耕作、全国示范区建设。三是工商企业和金融信贷资金2.2亿元,企业和金融机构更加关注农机化的发展,支持力度有所加大。总体看,各示范区均能稳定获得来自不同渠道的资金支持,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安全监理等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展开,特别是浙江、福建、广西、内蒙古、山西、陕西、湖北等一些示范区,不等不靠,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的资金,推动了各项建设,为探索政府、农民、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提供了示范。
(四)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不断提升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成员素质能力。各示范区积极鼓励各类农机化服务组织的建立,重点采取技术培训、技能竞赛、现场示范等方式,大力提升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成员的技术、管理素质,抓住人这个最关键的要素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如福建省建宁县、邵武市通过“阳光工程”培训,让学员掌握了机具的构造、工作原理、故障排除以及调试、保养要领;安徽省蒙城县多次召开农机社会化服务现场会,开展“农机服务农家行”活动,进村入户为广大农机手现场办公;浙江省充分发挥农机产学研推技术专家的作用,结合责任农机推广制度的实施,切实承担起培训责任农机员、农机指导员、首席推广专家的职责,加快农机化新技术的普及应用,更新农机从业人员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示范区全年累计培训32万人次,有效提高了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成员的操作、维修及经营管理能力,也促进了农业机械化经营收入稳步增长。通过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促进了农机化经营收入的稳步增长。2010年示范区农机化经营收入达到217亿元,较2009年增长15.8%,最高的如重庆市涪陵区,2010年农机化经营收入是2009年的4倍多。
(五)高度重视项目监管和安全生产。针对2010年国家在部分示范区率先启动了保护性耕作工程项目、新增1000亿斤粮食工程农机服务体系项目的情况,各地普遍加强了项目监管工作,指导示范区严把项目招标、供货和组织实施工作,确保监督有力,不出纰漏,不出差错。继续坚持农机发展、农机安全齐抓共管,大力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截至2010年底,已有近一半的示范区被评为全国“平安农机创建”示范县。一年来,各地认真贯彻实施《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通过公安农机联合执法、农机免费实地检验,农机事故应急处置、外籍农机车辆专项治理、农机安全巡回教育、农机安全示范镇(村、路)建设等系列有效措施,为示范区的农机安全生产以及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构筑牢固的安全防线。
三、下一步思路措施
示范区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总体进展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在新的形势下,个别省份对示范区建设工作的指导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个别示范区等靠要思想依旧存在,工作指导思想和方法有待进一步突破。三是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转变要求相比,部分示范区农机装备结构布局调整优化试点工作思路和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为深入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切实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转变提供示范,农业部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工作思路:以加快转变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入推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调整优化试点,大力开展农机农艺融合和技术创新,积极培育农业机械化发展主体和技术支撑队伍,持续提升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加快丘陵山区等基础薄弱地区农业机械化步伐。深入完善“部省共建、地方主抓、协同推进”的建设机制,确保示范区成为农业机械化技术创新基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和农业经营管理创新基地,为区域农业机械化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提供新的思路、模式和经验。
主要措施:一是进一步提升示范区组织领导水平。结合农业部干部培训工作整体安排,全面培训示范区农机局长,切实提高示范区建设带头人的素质能力。利用调研、督导、会议等各种机会,加强示范区建设实地调研和工作指导,并在调研中获取新鲜经验。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示范区的支持力度。在多年示范建设的基础上,充分学习吸收一些示范区在制定建设规范(标准)等方面的经验,组织专家研究制订全国性示范区建设指导规范。要求各地继续加大对示范区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支持力度,优先安排部分示范区实施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项目,支持部分示范区实施水稻育插秧服务中心、甘蔗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等项目。三是进一步细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调整优化试点思路措施。组织各示范区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实施2011年农机装备结构布局调整优化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调整重点、任务和措施。四是进一步扩大示范效应。利用相关媒体,对2010年部分农业机械化示范区的建设成果和典型经验予以宣传推广。组织召开部分示范区建设经验交流会,促进示范区之间的横向交流和合作。及时组织开展2011年示范建设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