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但是,部分行业(领域)、部分地区重大事故上升,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一)事故总体情况
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186775起,死亡36370人,同比减少32787起、5115人,分别下降14.9%和12.3%。其中煤矿发生749起,死亡1175人,同比减少204起、265人,分别下降21.4%和18.4%。
1.较大事故情况
全国共发生各类较大事故881起,死亡3463人,同比减少40起、206人,分别下降4.3%和5.6%。其中煤矿发生53起,死亡239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19人,下降7.4%。
2.重大事故情况
全国发生重大事故30起,死亡392人,同比减少12起、209人,分别下降28.6%和34.8%。其中煤矿发生6起,死亡82人,同比减少7起、105人,分别下降53.8%和56.1%。
3.特别重大事故情况
全国发生特别重大事故2起,死亡108人,同比减少1起、4人,分别下降33.3%和3.6%。其中煤矿发生2起,死亡108人,同比增加1起、73人,分别上升100%和208.6%。
(二)主要特点
一是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稳定。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工商贸其它、火灾、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稳定,民航客运飞行继续保持安全记录。
二是大部分地区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全国32个省级统计单位中,有25个单位的重特大事故下降。全国有21个单位的工矿商贸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三是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较好。上半年,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的40.5%,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50.0%,下同)以内。
全国除烟花爆竹以外,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火灾、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死亡人数均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以内。
在全国32个统计单位中,有30个单位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以内,占93.8%。
在全国28个产煤统计单位中,有26个单位煤矿事故死亡人数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以内,占92.9%。
四是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取得成效。上半年,因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造成的较大以上事故164起,死亡909人,同比减少42起、133人,分别下降20.4%和12.8%。其中:车辆无牌行驶、司机酒后驾驶、超载(员)运输、货车非法载人等发生118起,死亡612人,同比减少33起、147人,分别下降21.6%和19.4%;工矿商贸行业(领域)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发生36起,死亡216人,同比减少13起、35人,分别下降26.5%和13.9%。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上升。煤矿特别重大事故同比增加1起、73人;建筑施工重大事故发生4起,死亡45人,同比增加3起、35人;烟花爆竹发生2起,死亡26人,同比增加2起、26人。
二是部分地区重特大事故上升。全国32个省级统计单位中,有6个单位重特大事故上升。
三是建筑施工坍塌坠落较大以上事故多发。建筑施工发生较大以上坍塌坠落事故39起,死亡202人,分别占建筑施工事故的76.5%和82.8%。
四是因施救不当造成的重大、较大事故时有发生。上半年,因盲目施救造成死亡人员增加的较大以上事故12起,造成49人死亡。这12起事故,当时只有26人被困,因施救不当造成事故扩大。
五是较大涉险事故时有发生。上半年,全国共发生较大涉险事故23起,涉及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尾矿库、油气井田、隧道施工、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和废弃物处置、消防火灾、铁路交通等行业(领域),涉险和疏散3000余人,80余人受伤和住院治疗,部分农田和道路受到不同程度污染。
二、下半年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和重点工作
今年第三季度和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将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一是随着国民经济企稳回升,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等市场需求增长,安全监管的难度增加。二是国家和地方政府为扩大内需、拉动经济而投入资金建设的大量新建、改扩建项目,将集中进入开工建设、试车试产阶段,安全生产“三同时”监管、施工安全监管等任务繁重。三是随着主汛期的全面进入,暴雨、飓风、高温等极端天气现象增多,安全生产面临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潜在威胁。四是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期间,首都及各地将举办一系列大型庆祝活动,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和燃放等安全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第三季度和下半年,突出抓好四项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务必形成声势、取得实效。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对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治理行动的力度。针对那些有恃无恐、明目张胆、长期存在、影响恶劣的非法违法现象,现场打击取缔,现场解决问题。坚决刹住一些地方非法违法严重、已关闭小矿小厂死灰复燃的歪风邪气。
(二)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务必发现隐患、解决问题。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抓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认真做好高温雨季安全生产工作,务必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要求煤矿和其它各类矿山企业,都要健全矿井水文地质资料,严防发生透水、淹井事故。加强对危、险、病尾矿库的安全监控,暴雨和连续降雨天气,要派专人现场盯守,及早发现险情,及时采取措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要认真吸取近年来发生的事故教训,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高温雨季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制定和落实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安全防范措施,务必扎实细致、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