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条措施包括建立健全农机安全法规体系、完善农机安全标准、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应急能力建设、强化安全科研和技术开发、提高监理装备水平、推进监理工作信息化、加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和进一步规范业务。
《意见》还要求,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的重要意义,把“三项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的领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坚持不懈地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好。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进一步深化、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实施步骤,有效推进“三项建设”工作。要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强化监理装备设施建设,保障宣传教育、平安农机创建等工作,提高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