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作为一种生产工具,工作条件比较恶劣,随着使用期限的延长,机械零部件也会因正常磨损而引起使用性能下降,影响到正常使用。农业机械的维修与保养能够确保正常作业、保持机械效能、提高工作效率、延长使用寿命。农业机械的维修保养可以分成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技术保养,即机手对机具的合理保管、日常维护和保养及正确的操作使用;另一部分是修理,即靠机手自身的条件和手段不能够解决的维修内容,如机具主要部件损坏的修复或换件修理,使用到一定期限后进行的中修、大修及检测调整等,必须到专门的农机维修服务点进行修理。
一、农业机械的保养
农业机械的保养是农业机械在使用过程中的一项经常性的技术维护工作,其目的是减少机械磨损,保持机械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预防沙、尘等物进入机械的摩擦表面,经常保持空气、燃油、机油等过滤装置的良好过滤性能,清除粘附在机械外部的泥土杂物,减少磨损的因素。
2、按说明书要求加入清洁的合乎规格的燃油和润滑油。
3、保持散热系统正常工作,避免温度过高或过低现象的发生,加添清洁的软水。
4、及时检查、调整各主要机构;拧紧松动的螺丝;必要时更换不合格的零件。
将上述这些工作内容概括起来就是:农业机械的保养要按照“防重于治、养重于修”的原则,切实执行技术保养规程,定期地对农业机械进行系统的清洁、检查、调整、紧固、润滑、添加、堵漏和更换损坏的零件等项技术维护工作;燃油动力机械要做到四不漏(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不漏电)、五净(油、水、气、机器、工具)、一完好(技术状态完好);配套农具要做到三灵活(操作、转动、升降灵活)、五不(不旷、不钝、不变形、不锈蚀、不缺件)、一完好(技术状态完好)。
二、农业机械的维修
农业机械出现了故障要及时进行排除和修理,绝不能让机器带病作业。大型动力机械的大修必须由有大修能力的农机维修网点承担。维修网点要保证大修机车达到质量验收标准规定的功率、耗油率等技术经济指标,实行三包,并有明确的保修期限。小型拖拉机可实行定期检测、按需修理的办法。农机的维护修理也存在着服务质量问题。为了规范农业机械维修业务,保证农业机械维修质量,维护农业机械维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农业部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就规范农机维修行为、加强维修管理和保证维修服务质量制定了《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
目前,我国的农机产品维修服务可以划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农机产品制造厂商在各地设立的“三包”服务点,主要负责所产机具的售后服务及换件修理等;二是农机主管部门会同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农机维修单位,他们都持有专门证书即《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
1、农业机械维修时,首先到农机产品制造商在各地设立的特约维修服务点进行售后服务及换件维修;其次到具有《营业执照》、《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职业资格证》等证照齐全的农机维修服务点去维修。
2、拖拉机、内燃机大修,必须由大修能力的农机修配厂承担。
3、农机修理完毕后,要向修理点索要维修凭证和所更换零件的发票,假若在维修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当以维修凭证和所更换零件的发票要求重新修理或更换。
4、出现质量纠纷时,就要到当地农机管理部门或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当因为修理问题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投诉得不到解决时,可向当地法院起诉,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5、机械需要维修服务时,不要去无证的维修网点。从事农机维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经县农机管理部门审核,取得《营业执照》和《农业机械技术合格证》,方可从事农机维修业务,并且必须接受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对其维修技术等级和维修设备进行的年度审验。农机维修者必须依照农机维修技术标准进行维修,保证维修质量。
6、农机维修点必须严格执行农业机械修理工艺规程及修理质量技术标准。
7、农业机械出现了故障要及时进行排除和修理,绝不能让机器带病作业,等事故发生了后悔就来不及了。
8、机具使用中发现异常后要立即停机,查明原因并确认已排除后方能重新投入生产进行作业。遇到自己排除不了的故障,要找专业人员解决和修理。(德州市农机局 刘绍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