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全县农机工作会议精神,规范农机维修、销售市场秩序,加强对农机销售和农机维修网点及产品质量的执法检查,伊通县农机局于2015年7月1日起,对各乡镇农业机械销售、维修网点检查,检查一行人有陈晓峰副站长、行政办主任张天鹏、农机科工作人员,此行主要检查以下几项内容:
1、是否取行农业机械维修合格证。
2、从业人员是否持有职业资格证书(销售、维修)。
3、是否建立维修技术档案(大中型)及维修记录(小型)。
4、是否建立销售记录档案。
5、是否制定农机维修质量保证制度和维修质量投诉制。
6、整机及配件营销、维修三包方面是否有被投诉问题。
7、维修工具是否齐全。
8、是否有超越范围开展农机维修业务。
9、是否销售和使用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农机维修配件。
10、是否承揽以报废农业机械维修业务。
截止7月6日,已检查7个乡镇,31个销售维修网点。进一步完善质量保证、体质服务,确保农机具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农机市场监督检查工作仍在继续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