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全面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严肃农机购置补贴纪律、规范农机购置补贴秩序,蛟河市农机总站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严厉打击通过倒卖补贴机具,获取非法利益的“倒机”行为;严格控制非自身生产作业需要的购机行为。在补贴操作过程中,对以户为单位购置补贴机具的,年内购置拖拉机、玉米收获机、水稻插秧机合计数量在3台以上的;对以合作社为单位购置补贴机具的,年内购置拖拉机、玉米收获机、水稻插秧机合计数量在8台以上的;补贴机具购置数量监控范围,严格加强监督管理。
二是在农机购置补贴操作过程中,对有涉嫌倒机的农机经销企业和购机户,要加强对机具的核实工作,查看是否机具在位。对于以倒机为目的经销企业和购机户,要取消其经销补贴资格并列入黑名单,购机户要全部退回所享受的补贴资金。
三是年度内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对所有补贴机具的专项检查,以问题为导向,强化监管,严惩违规,对违规现象和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布。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补贴机具抽查核实、补贴投诉调查处理和督办等工作。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可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暂停补贴、取消补贴资格及列入黑名单等措施加强管理,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是加强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补贴机具档案的收集、整理与管理,明确档案管理责任人职责,确保补贴档案完整、准确、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