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蛟河市开展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农业局工作实际,切实开展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
一、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农业局系统特点,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具体规定和吉林市委实施细则为切入点,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使党员干部依法履职行为更加规范,各项规章制度有效执行,群众关切取得积极回应,群众利益得到及时维护,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内容
市农业局开展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整治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
1、坚决整治执法不公,滥用职权、搞权力寻租、搞选择性执法和随意性执法问题;
2、坚决整治故意设置障碍出难题,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3、坚决整治不认真、不及时履行首问负责和一次性告知规定,无章可循、有章不循、违章办事和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报,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办事以后要好处等问题。
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
责任单位:种子管理站、农机监理站、农药肥料管理站、植物检疫站、农机管理总站。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成立农业局开展行业不之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桂江 市农业局局长
副组长:韩永秋 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爱华 市农业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 丛文杰 市农业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李景宏 市种子管理站站长
张 弛 市农机监理站站长
尹永林 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站长
王明林 市农机管理总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67250944
四、方法步骤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管行风”原则,结合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贯穿始终,全程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制定方案(3月末)
结合农业局开展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实际,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牵头科室和责任单位,落实整改任务。实施方案经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后,于4月1日前报市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市法制办)。
(二)征求意见(3月至5月)
根据农业局行业特点,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征求意见活动,采取“面对面”“背对背”、个别听与集体谈、走近群众与组织群众等方式,着重在知情群体和服务对象中开展问卷调查和测评。力求征求意见的全面性、针对性和真实性。
(三)整改落实(长期)
针对农业局行业不正之风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既要有中长期整改安排意见,更要有近期整改任务要求。要从具体事抓、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并及时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明确整改时间,公布整改情况,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
(四)建章立制(6月至7月)
要围绕农业局行业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清理制度规定,列出清单,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对于不适应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与现行制度抵触的制度,要予以废止;对于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制度,要予以修订完善;对于在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容易出现不正之风的重点单位和关键环节,要建章立制,努力形成保障良好行业作风的长效机制。
五、几点要求
1、开展自查。各责任单位要针对本行业特点,采取多种形式深挖细查行业不正之风的突出表现,对已经征求上来的意见认真梳理,分类汇总,全面分析,既要查找问题的表象,更要分析问题的本质;既要查找容易解决的问题,更要查找需要深入研究并长期努力才能解决的问题;既要查找客观问题,更要查找主观问题。
2、强化监督。农业局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通过日常监督和集中检查相结合、明察和暗访相结合,把监督检查贯穿始终,每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调度。对专项整治不力、走过场、流于形式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重新整治。
3、搞好配合。农业局作为全市开展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之一,在全面自查、征求意见、落实整改、建章立制的环节,加强与牵头部门(市法制办)协调与沟通,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