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机者凭村级相关证明和购机者本人身份证向乡(镇)农机站提出购机申请,乡农机站会同财政所审核其身份和资格,报市农机部门与财政部门审核后公示。
2.公示合格后的购机者,由市农机部门和财政部门向其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购机者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审批手续,由乡镇、市农机和财政部门分别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3. 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自主选择经销商,交差价款购买机具。
4. 经销商打印《经销企业供货表》,并将机具发送到购机者所在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市农机、财政部门对购机者所购机具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