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充分发挥农机、公安部门各自优势,加大农村道路交通执法力度,排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全县农机安全生产保持平稳态势,按照《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9年四平市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四政办发【2009】16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加强各项联合执法专项工作,有效减少和避免农机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面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全面治理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章载人、酒后驾驶、不按时参加年检审,不参加第三者道路交强险等严重违法行为,提高村民农机安全生产和交通法制观念,促进平安农机建设,有效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联合执法工作的领导,成立梨树县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王柏仲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 陶永泉 县长助理、县公安局局长
刘 海 县农机局局长
成 员: 王金友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占春 县农机局副局长
侯乃清 县交警大队队长
孙 权 县交警大队副队长
张玉利 县农机监理站站长
薄万河 县农机校校长
赵红岩 县农机监理站书记、第一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监理站,办公室主任由张玉利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县农机、公安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一是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农机部门配合;二是农机部门依法勘察处理道路外的拖拉机事故和纠正、整治拖拉机驾驶员的违法驾驶行为,公安交警给予支持。做到城乡上下全面开展农机、公安联合执法,切实纠正农 机违法行为。
(二)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检查,加大对上道路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的查处力度,对查处的无牌、无证情况限期办理登记和申领手续,对拒绝办证、又不接受教育,情节严重,对他人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的无证驾驶人员,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坚决给予拘留。对违法载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驾驶人要严肃处理,确保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平稳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位运作,切实保障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农机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政府行为和重要工作日程。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抓好落实,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定期分析本地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领导到位、协调到位、措施到位。各乡镇及相关部门也要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具体整治工作。
(二)整合资源,齐抓共管,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要构建“政府牵头、农机主抓、部门联动、分工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农机安全监管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和整体作战效能。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对失职、渎职或不履行法定职责导致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本部门的执法优势和对农村道路安全的监管职能,积极配合农机部门抓好农机安全工作。加大基层交警及乡镇派出所对上路行驶拖拉机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农机道路安全监管责任制。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掀起落实农机安全法律法规的热潮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重视和宣传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有利于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要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整治工作的全过程,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掀起学习、宣传、普及、落实农机安全法律法规的热潮。
(四)抓住重点,加大措施,找准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管的突破口
专项整治工作,要以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和受补贴农机大户为突破口,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受国家补贴农机大户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率、检验率、持证率要首先达到规定标准。农机部门在检审工作中要认真执行技术检验标准和程序,凡是农机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可靠的,要全面整改。违反检审规定或拒不执行安全技术要求的,要依法查处,在抓好检审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田间、场院和农村道路的巡回检查。
(五)真抓实干,不走过场,切实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在全县上下形成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集中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促进联合监管机制的形成,推动我县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200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