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本是帮助农民发家致富的现代化作业、运输工具,可安装在这些行走式农业机械上的劣质车轮却成了伤人败家的杀手。前一段中央电视台七频道为我们曝光了一起起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车轮因轮圈破裂、崩出致人伤残,甚至死亡的触目惊心的事件。
如同汽车车轮一样,农业机械车轮也是介于轮胎和车桥之间承受负荷的旋转件,通常由轮辋、轮幅两个主要部件组成。由于受车辆行驶速度及路况状态的影响,要求车轮具有承受交变载荷及抗疲劳的能力。只要车轮的材质和制造质量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留有安全隐患,使用中不会出现伤人事故。
上世纪九十年代前,农机车轮的原材料主要是钢板、型钢;九十年代以后,铸铁车轮产量呈上升趋势。然而行业标准JB/T 8887-1999《拖拉机和农林机械车轮技术条件》仅对钢制车轮的材质有明确要求。
为了了解目前农业机械车轮生产行业的现状,掌握农业机械车轮产品的整体质量情况,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农业机械车轮(以下简称车轮)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抽查范围主要集中在车轮产量较大的省份。共抽查山东、河南、江苏、河北、山西等7个省25家生产企业的25种产品,合格13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52%。
本次抽查显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股份制企业产品质量较好,产品合格率为75%;行业的龙头企业产品质量无可挑剔。如山东龙口兴民车轮有限公司是我国车轮制造行业中最具影响力的企业之一。具有日产13000套车轮的生产能力,年销售车轮总量达400万套,其产品不仅在国内占主导地位,还远销欧美、东南亚等国。此次抽查的41 2J×14农用车车轮检验项次合格率为100%;个体企业产品质量较差,5家个体企业中仅2家产品质量合格。二是板材和型钢车轮质量优于铸铁车轮质量,板材和型钢车轮不合格项目多是B类项,不存在安全隐患,而铸铁车轮不合格项目多是A类中的力学性能和轮辋检验周长,存在安全隐患。前述车轮轮圈碎裂,崩伤人的几乎都是铸铁车轮。三是为大中型主机厂品牌车型配套的产品质量优于为小型主机厂配套和作为配件直接销往市场的产品质量。如合格产品基本都是为巨力、时风、山拖、潍坊等企业的主机产品配套。
此次车轮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尚属首次。通过抽查,不仅暴露了车轮产品内在质量存在的诸多问题,也发现了影响车轮产品质量的原因以及制约车轮整体质量水平提高的主要因素。
一是有6种铸铁车轮力学性能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占所抽铸铁车轮的三分之一。力学性能是车轮产品的A类检验项目(即极重要质量特性)。根据铸铁牌号的不同,其质量指标也不同。国家标准对QT450-10的力学性能要求为:抗拉强度≥450Mpa,延伸率≥10%,而此次抽查的产品中,有3种球铁车轮远远达不到上述要求,抗拉强度还不到370Mpa,延伸率最低值才为2.1%;还有一家企业的灰铸铁HT200车轮抗拉强度比国家标准要求低105Mpa。力学性能不合格,直接影响车轮的强度,特别是铸铁车轮如果强度低,在大负荷工作环境下或路况较差的情况下,容易发生破裂。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是企业设备、工艺落后,技术水平较低,不能很好地控制铸造过程质量,导致铸件存在内在质量缺陷,力学性能达不到标准要求。
二是有4种产品的轮辋检验周长不合格。轮辋检验周长也是A类项目。由于车轮上要安装轮胎,所以要求车轮轮辋的尺寸应与轮胎相匹配。对同规格的车轮和轮胎来说,轮辋周长大了,轮胎可能装不上,轮辋周长小了,装配后会有间隙,因此行业标准对轮辋检验周长有严格的要求。造成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有的企业模具、胎具的尺寸未控制好;有的企业根本没有专用检具(球带尺或平带尺),而不检验此项目。
三是有7种产品的B类检验项目:轮缘端面圆跳动或胎圈座径向跳动或中心孔径超差。最大的跳动超差量达1.3mm。过大的跳动超差会使车轮在行驶过程中摆动,不好控制方向,影响安全。造成跳动超差的原因主要是轮辋成型工艺控制不好,与人员的技术水平也不无关系。
四是农机车轮行业整体质量水平较低。在抽查的25种产品中有10种产品的明示标准符合或高于行业推荐标准;有一部分企业随意降低技术要求,致使产品推标评定符合率仅为40%,比产品抽样合格率低12个百分点。本次抽查有近半数的企业轮辋直径和周长未采用GB/T 3372-2000《拖拉机和农业、林业机械用轮辋系列》规定指标而自行制定,实测结果虽未超差,但不宜选择匹配的轮胎,给使用者带来诸多不便。
建议有关主管部门督促企业认真执行质量管理和检验制度,特别是主机厂对外协配套件的关键项目应采取相应的检验制度,防止不合格配套件进入主机生产企业。车轮生产企业要提高人员素质,加强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完善检测手段,加强质量控制。车轮生产行业应加强协作,健全完善车轮生产标准体系,使整个行业按统一的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使车轮产品整体质量水平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