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乾安县报废农机回收企业通知
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机发〔2020〕31号)和《乾安县农业农村
局 财政局 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乾安县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乾农联发〔2021〕4号)文件要求,我县秉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乾安县域
内确定符合相关要求的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质要求
(一)报废农机回收企业(以下简称“回收企业”)以县内具备资质的报废农机车回收拆解企业为主,和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
(二)具备资质的报废农机车回收拆解企业经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意后,向县农机部门提出备案申请。
(三)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向县农机部门提出备案申请。
(四)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应有必要的厂房、场地和拆解设备,有相应的拆解及维修人员,有安全、环境、消防保护措施等。
二、 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法人持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报废拆解相关资质等相关证件向县农机部门提出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填写《乾安县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申请表》(详
见附件1)。
三、 确定方法
为便于县农机部门对报废农机回收企业有效监管,农机报废回收企业确定本着方便农民、合理布局、择优选定的原则,县农机部门组成实地踏查小组深入申报企业按
《2021年乾安县报废农机企业踏查情况表》(详见附件2)进行实地踏查打分,根据各企业对报废农机回收和拆解工作的承担能力,最终确定2021年乾安县报废农机回收
企业。
四、 公示与公布
被确定的报废农机回收企业,县农机部门向社会公示回收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公示 7 天无异议后,经市农业农村局汇总,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
农村厅定期向社会公布。回收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NY/T2900-2016)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21年4月14日-2021年4月3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申报地点:乾安县农机技术推广中心四楼 业务科(乾安县鸣凤大街3870号)。联系电话:823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