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安县2020年农机深松整地
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0〕16号)精神,为了增强农业技术服务能力,提高农业生产科技水平和农业科技贡献率,进一步改善我县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粮食产能,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2020年,我县将继续开展农机深松抗旱保墒增产实用技术(简称农机深松技术)作业补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现代农业理念和信息化技术与农机深松整地技术融合为主线,通过远程电子监测技术的实施应用,强化监管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化管理使用智能化、信息化水平。通过财政补助资金的引导和推动,逐步建立起“农民自愿,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调节”的农机深松作业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机深松技术的推广应用面积,增强土壤蓄水保墒能力,改善耕地质量,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耕作制度改革和现代农业的发展,为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业稳定增效和农村经济繁荣稳定做贡献。
二、实施条件
(一)实施范围。全县范围内的各乡(镇、场)。
(二)技术要求。
2020年全省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实施分为春季、苗期和秋季三个时段进行。
(1)春季和苗期深松整地作业深度≥25厘米,不给予作业补助。
(2)秋季深松整地作业深度≥30厘米,给予作业补助。
(3)正常深松整地作业,机具入土出土、规避障碍物等所产生的深度不足面积,视为作业面积合格(深松深度合格率须≥90%)。
(三)机具要求。深松整地作业所用机具须为加装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的通过省级及以上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专用深松机械,淘汰无翼铲的纯凿式深松机作业。深松作业机具需配置碎土、弥平部件,以提高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质量。安装监测仪时机具没有达到方案规定的不予安装。加装的终端设备不允许人为调整和改动。
三、补助内容
(一)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服务提供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种粮大户等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农业企业),可优先安排基础条件好、服务能力强、作业质量优的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项目单位的作业面积。
(二)补助标准。2020年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计财发〔2020〕16号)文件要求,补助标准实行上限制,每亩不超过25元,作业结束后根据全县实际核准的作业面积确定具体补助标准。
(三)补助方式。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工作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坚持“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县农机技术推广中心将拨款申请及公示结果报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补助资金兑付给补助对象。
四、实施要求
(一)实施范围。为我县适合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乡(镇、场)。各实施单位要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和技术结合,将深松整地项目与保护性耕作项目统筹考虑,优先在实施保护性耕作地块安排实施农机深松整地项目,推动深松整地与保护性耕作集成应用、同向发力。
(二)资金安排与调整。农机深松整地项目资金当年未用完的可滚动至下年继续使用。各实施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所申报的任务指标,各地(包括没有指标任务的乡镇)如需追加作业面积,须向县农机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未申请私自作业的面积,不计入补贴面积。
(三)明确权利义务。参加补助作业的补助对象要签订深松整地作业承诺书,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农机深松工作依法依规、安全有序开展。
五、主要工作程序
(一)明确补助对象。有意愿参与秋季农机深松补助作业并加装终端设备的补助对象即为农机深松作业补助对象。补助对象需向所在乡(镇、场)政府提交承诺书后由乡(镇、场)政府确定作业机具是否达到作业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落实作业面积。各乡(镇、场)应根据深松任务及指标情况,统筹规划作业区域,分解作业任务,将作业任务落实到农机深松作业补助对象。
(三)深松监管措施。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今年承担深松整地补助任务的作业机具,均须加装远程电子监测设备,确保信息化监测设备工作正常。2020年全县农机深松作业补助全面实行远程电子监测信息化管理,并以电子监测平台数据为检查验收依据的政策,取消人工检查验收环节,作业质量、地点、面积等信息均以电子监测数据为准,同时作为补助资金发放的依据。对存在异议、实名举报等争议情况,由所在的乡(镇、场)组成调查组进行现场核验,最终结果以现场核验认定数据为准。
(四)兑付补助资金。
1.深松整地作业者登录远程电子监测平台,打印《2020年吉林省农机深松整地补助远程电子监测作业面积确认单》,上交乡级农机、财政部门,作为发放作业补助的依据留存。
2.乡级农机、财政部门登录远程电子监测平台,打印《2020年吉林省农机深松整地远程电子监测作业补贴资金明细表》,比对补助对象提交的确认单中合格面积、补助资金、补助对象等是否准确,并作为下拨作业补助的依据留存;同时通过平台上报县级农机、财政部门审核;有异议则待异议解决后,将最终数据结果通过平台提交县级农机、财政部门审核,同时打印留存。
3.县级农机、财政部门登录远程电子监测平台,对乡级提交的补助对象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认无误后,打印《2020年吉林省农机深松整地远程电子监测作业补助资金汇总表》。由县、乡、村三级进行7个自然日的分级同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分别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备案,同时,由县(乡)财政相关部门履行补助发放手续,发放作业补助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做好深松作业组织实施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机、财政、公安等部门组成的农机深松作业补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于振军 副县长
副组长:郑贵福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仁清 县农机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赵洪宇 县财政局副局长
侴龙霏 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各乡(镇、场)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
成 员:农机工作负责人和财政所长。
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机技术推广中心,主任由扈成担任,具体业务工作由业务科负责。
(二)明确任务,强化落实。各乡(镇、场)政府要明确工作任务,狠抓落实,精心组织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工作。各乡(镇、场)要成立以乡(镇、场)长为组长,分管乡(镇、场)长为副组长,乡(镇、场)财政所所长、乡(镇、场)农机工作负责人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担负起项目实施主体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强化技术服务和宣传、督促检查、数据核对、材料上报、资金兑付等具体工作。合理分配作业任务,确定补助对象,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充分尊重补助对象、承包耕地农民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明确专人负责深松整地远程电子监测工作。优先支持整村、整屯推进和大面积连片作业;要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的技术、装备优势,扶持其提升和扩大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与范围;要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先扶持发展大型拖拉机、深松机具,积极推进先进、高效、专用机具的应用,努力提高作业质量和作业效率。
(三)加强督导,强化服务。乡(镇)政府要加大农机深松整地工作的落实、实施、检查与资金兑付等工作的政府督查力度,确保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工作操作规范,坚决防止挪用、侵占和截留补助资金现象的发生。县农机主管部门和乡村两级部门应及时做好生产组织调度和信息沟通工作,确保深松工作顺利开展。
(四)扩大宣传,公开透明。要充分利用现代新型媒介,广泛宣传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优势和政策。通过现场会、展示田、现身说教、算账对比等农民易懂易学的形式扩大宣传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大力宣传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原则、标准、对象、质量要求等政策信息,要将深松整地作业服务提供者、补助对象等相关信息,通过相关网站、公示栏等形式进行公示、公布,确保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县农机技术推广中心 0438-8222523
县财政局 0438-8230880
(五)按时报送,简化程序。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及时上报相关统计汇总信息,将当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按时上报县农机、县财政部门。
乾安县农业农村局 乾安县财政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