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机发[2019]2号)精神,经自主申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推荐、乡(镇、街道)7天公示、县级农机和财政部门或财政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联合审核、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申请材料。
根据全省建设资金规模,确定:1.乾安县所字镇为民农业农机种植专业合作社、2.乾安县所字镇令字村艳军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3.乾安县大布苏镇温字村成仁农机专业合作社、4.乾安县道字乡文字村隆泰农机合作社、5.乾安县水字镇丽字村立民种植专业合作社五家单位为2019年吉林省全程机械化新型主体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并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实施项目建设。对检查验收合格的建设实施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实施补贴。现予以公告。
乾安县农机技术推广中心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