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安县2017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工作
实施方案
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吉林省农业技术推广补助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吉农农发〔2016〕14号)和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17年中央财政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财发〔2017〕3号)精神,为了增强农业技术服务能力,提高农业生产科技水平和农业科技贡献率,为进一步改善我县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定粮食产能,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2017年,我县将继续开展农机深松抗旱保墒增产实用技术(简称农机深松技术)作业补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现代农业理念和信息化技术与农机深松整地技术融合为主线,通过远程电子监测技术的实施应用,强化监管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化管理使用智能化、信息化水平。通过财政补助资金的引导和推动,逐步建立起“农民自愿,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调节”的农机深松作业补助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农机深松技术的推广应用面积,增强土壤蓄水保墒能力,改善耕地质量,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耕作制度改革和现代农业的发展,为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业稳定增效和农村经济繁荣稳定做贡献。
二、项目任务
2017年我县经各乡(镇)申报,计划深松面积45.5万亩,指标分解见附件。
三、实施条件
(一)技术模式。2017年度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仅限秋季单一(纯)深松作业模式,即采用加装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的专用深松机具进行的单一(纯)深松作业。
(二)质量标准。深松深度不低于30厘米,深松后各深松沟间距基本均匀,符合当地农艺要求,无明显漏松、深浅不一现象;深松作业机具可配置碎土、弥平部件,提高深松整地质量;提倡增加深松深度,打破犁底层。
(三)机具要求。深松整地作业所用机具须为加装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的通过省级及以上推广鉴定的合格产品,相邻两深松工作部件间距应配置合理,符合当地农艺生产技术要求,逐步淘汰无翼铲的纯凿式深松机作业。加装的终端设备不允许人为调整和改动。
四、补助内容
(一)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服务提供者,包括农机(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种粮大户等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农业企业。
(二)补助标准。由于2017年我县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全面实现远程电子监控,取消了人工验收环节,作业面积和质量标准以电子监测数据为准。根据我县2016年深松结转资金要求,以及2017年深松资金实行“最高限额”等因素,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标准为20元/亩。
(三)补助方式。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工作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坚持“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县农机技术推广中心将拨款申请及公示结果报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审核后通过“一卡通”或转账(汇兑)等方式,将补助资金兑付给补助对象。
五、实施要求
(一)实施范围。为我县适合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乡镇。
(二)资金安排与调整。2017年吉林省农业委员会、财政厅共分配给乾安县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资金83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648万元,省财政农技推广资金184万元。
2016年我县深松结转资金768.81174万元。(按照省农机管理中心要求深松结转资金优先使用,执行2016年20元/亩标准)
各乡(镇)任务指标完成后,各地(包括没有指标任务的乡镇)如需追加作业面积,须向县农机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
六、主要工作程序
(一)明确服务提供者。加装终端设备的补助对象即为农机深松作业的作业服务提供者。各乡(镇)应采取适当方式选择服务能力强、作业质量好、信誉程度高、可提供稳定服务的农机(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种粮大户等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农业企业为农机深松作业服务提供者,深松整地作业服务提供者选择确定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便于农民选择。
(二)落实作业面积。各乡(镇)政府应根据深松任务及指标情况,统筹规划作业区域,扎实分解作业任务,将作业任务落实到农机深松作业服务提供者。
(三)深松作业检查验收。2017年全县农机深松作业补助全面实行远程电子监测信息化管理,并以电子监测平台数据为检查验收和补助资金发放的依据,取消人工检查验收环节。对存在异议、实名举报等争议情况,应组成县、乡、村三级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最终结果以现场核查认定数据为准。
(四)兑付补助资金。
1.深松整地作业者登录远程电子监测平台,打印《2017年吉林省农机深松整地补助远程电子监测作业面积确认单》(见附件),对服务对象逐户签字确认后上交乡级农机、财政部门,作为发放作业补助的依据留存。
2.乡级农机、财政部门登录远程电子监测平台,打印《2017年吉林省农机深松整地远程电子监测作业补贴资金明细表》(见附件),比对补助对象提交的确认单中合格面积、补助资金、补助对象等是否准确,并作为下拨作业补助的依据留存;同时通过平台上报县级农机、财政部门审核;有异议则待异议解决后,将最终数据结果通过平台提交县级农机、财政部门审核,同时打印留存。
3.县级农机、财政部门登录远程电子监测平台,对乡级提交的补助对象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认无误后,打印《2017年吉林省农机深松整地远程电子监测作业补助资金汇总表》。由县、乡、村三级进行7个自然日的分级同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分别上报省农委、省财政厅备案,同时,由县(乡)财政相关部门履行补助发放手续,发放作业补助资金。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做好深松作业组织实施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农机、财政、公安等部门组成的农机深松作业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帆 副县长
副组长:任丽华 县农机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郭永武 县财政局副局长
侴龙霏 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成 员: 各有深松任务乡镇负责人、农机站站长和财政所所长。
各乡镇要成立以乡镇长为组长,分管乡镇长为副组长,乡镇财政所所长、乡镇农机技术推广站站长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数据核对、资金兑付等具体工作。
(二)明确任务,强化落实。今年是我县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远程电子监测的第一年,也是深松整地工作检查验收从以“人”为主向以“机”为主转变的第一年,对我县推进深松网络监管工作意义重大。因此各乡镇政府要明确工作任务,狠抓落实,精心组织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深松整地远程电子监测工作,建立起“谁办理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优先支持整村、整屯推进和大面积连片作业;要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的技术、装备优势,扶持其提升和扩大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与范围;要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优先扶持发展大型拖拉机、深松机具,积极推进先进、高效、专用机具的应用,努力提高作业质量和作业效率。
(三)加强督导,强化服务。乡镇政府要加大农机深松整地工作的落实、实施、检查与资金兑付等项工作的政府督查力度,确保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工作操作规范,坚决防止挪用、侵占和截留补助资金现象的发生。县农机主管部门和乡村两级部门应及时做好生产组织调度和信息沟通工作,确保深松工作顺利开展。
(四)扩大宣传,公开透明。要充分利用现代新型媒介,广泛宣传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优势和政策。通过现场会、展示田、现身说教、算账对比等农民易懂易学的形式扩大宣传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大力宣传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原则、标准、对象、质量要求等政策信息,要将深松整地作业服务提供者、补助对象等相关信息,通过相关网站、公示栏等形式进行公示、公布,确保信息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县农机技术推广中心 0438-8222523。
县财政局 0438-8230880
(五)按时报送,简化程序。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及时上报相关统计汇总信息,并于11月10日前,将当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按时上报县农机、县财政部门。
附件:
1.2017年全县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任务指标分解表
2.2017年吉林省农机深松整地补助远程电子监测作业面积确认单
3.2017年吉林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资金明细表
4.2017年吉林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资金汇总表
乾安县2017年农机深松作业
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补助实施方案
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16年中央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农发[2016]15号)和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财发[2017]3号)精神,为确保深松质量,确保国家惠农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安全使用,2017年我县将在农机深松作业环节,开展农机深松作业远程电子监测技术项目的示范推广,并对加装农机深松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给予补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现代农业理念、信息化技术与农机深松整地技术融合为主体,通过远程电子监测技术实施应用,全面提升我县农机作业管理水平,增强农机化生产管理的实时性、准确性及汇总分析的时效性,进而促进我县“互联网+农机深松整地”应用能力的根本性提升和现代农业的快速发展,保障国家惠农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安全使用,为政府的行业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项目内容
对承担我县农机深松作业补贴政策的作业服务提供者所用农机具加装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提供补助,为我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管理与远程调度指挥服务平台提供数据支撑,实现我省农机关键作业环节远程实时监控与管理,保障惠农补贴资金的安全使用。
三、补助设备确定
为提高农机作业远程电子监测技术的运行质量,有序推进“互联网+农机深松整地”技术的健康发展,规范操作程序,方便管理使用,省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已对进入吉林省农机深松作业远程电子监测市场的设备研发生产企业实行基本资质与能力确认,其中中国农业机械化研究院和北京农业智能装备技术研究中心2家监测技术支撑单位的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完全通过了测试,其产品为我县本项目的补助产品,我县深松作业者自主选择监测终端设备。
四、补助标准
农机深松作业远程电子监测技术终端设备实行定额补助,综合农机深松作业所用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功能及配置,确定每台(套)终端设备补助标准为2500元,采取用户先行全额购买,完成一个作业季节使用后再以补助形式给予补贴。
五、补助对象
承担农机深松作业补助任务的作业服务提供者,即为农机作业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补助项目的补助对象,包括农机(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种粮大户等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农业企业。
六、深松作业机具要求
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吉林省农业技术推广补助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吉农农发[2016]14号)和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财发[2017]3号)文件要求,加装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的深松整地作业机具,须为通过省级及以上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合格产品,相邻两深松工作部件间距应配置合理,符合当地农艺生产技术要求,逐步淘汰无翼铲的纯凿式深松机作业。
七、补助资金兑付
补助资金兑付应遵循“先购买、先使用、后补助”的原则进行,即在用户主动安装并完成一个作业季节实际作业结束后给予补贴,同一台农机深松作业机具三年内只可享受一次农机作业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补助。凡加装并应用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的机具,其完成的作业面积质量检查以电子监测数据为准,不再进行人工检查验收。
八、资金分配及使用
(一)资金分配。省农委、财政厅共分配给乾安县农机作业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补助资金5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补助资金用于农机深松作业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补助18万元,按每台(套)补助2500元计算,可补助72台(套);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资金用于农机作业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补助37万元,按每台(套)补助2500元计算,可补助148台(套)(其中可用于深松监测设备数量根据需求情况调整)。2017年农机深松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补助范围是对申报并实施农机深松作业乡镇的农机深松作业服务提供者给予补助。
(二)资金使用。资金使用按照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文件执行。
九、操作程序
(一)传达补助政策。申报深松作业面积的乡镇政府逐级传达《2017年乾安县农机深松作业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补助实施方案》,做到让符合补助条件的农机户(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种粮大户等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农业企业)家喻户晓。
(二)自主申报、确定补助数量。符合条件的农机户自主向当地乡(镇)政府申报深松终端设备补助。
各乡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审核申报者及机具信息,深入农机户家中实地查看深松作业机具,符合方案要求的填写《2017年乾安县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补助申报情况表》 汇总后报到县农机技术推广中心。
(三)确定补助对象及数量。当补助资金能够满足需要时,各乡镇申报的补助数量全部给予补助;当补助资金不能满足需要时,县农机局会同财政局将根据各乡镇的深松作业面积按比例分配深松终端设备补助指标,各乡镇政府按同样办法或补助对象易于接受的办法(比如抓阄)将补助指标最终确定到户。
(四)购置终端设备。确定后的补助对象自主到生产服务商全价购买终端设备,生产服务商开据全额发票。各乡镇组织工作人员核实登记终端设备出厂编号,并拍摄补助对象、深松设备及终端设备合影。
(六)办理补助相关手续。补助农户带二代身份证、终端设备发票、银行卡;合作组织带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终端设备发货票、开户行许可证到县农机部门办理补助手续(所提供的证件均复印3张)。填写《农机作业远程电子监测技术终端设备推广补助确认单》,保留好确认单上要求的各种证件及凭证,此确认单一式三份,即农机、财政部门各存档一份,补助对象保存一份。
(七)补助对象公示。2017年一个深松作业期结束后,各乡镇政府要将补助对象在乡镇政务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七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将《乾安县农机深松作业远程电子监测技术终端设备补助公示表》由乡镇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上报县农机技术推广中心。县农机技术推广中心将所有享受补贴的补助对象信息在部门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八)兑付补助资金。经公示无异议后,由财政部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十、明确任务,强化落实
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机深松远程电子监测项目实施工作,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并下发实施方案。由县农机技术推广中心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并负责办理农机深松作业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补助手续及相关具体工作。乡镇政府负责提供作业者名单及承担的作业面积、加装深松作业机具产品名称、型号等事宜,形成上下联动氛围,确保农机深松远程电子监测设备补助项目落到实处。
附件:
1.2017年乾安县远程电子监测终端设备补助申报情况表
2.乾安县农机作业远程电子监测技术终端设备推广补助确认单
3.乾安县农机深松作业远程电子监测技术终端设备补助公示表
4.乾安县农机作业远程电子监测技术终端设备推广补助资金明细表
5.乾安县农机作业远程电子监测技术终端设备推广补助资金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