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进和加强乡(镇、园区)农机站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根据乾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乾安县乡(镇、园区)站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乾安县制定了乡镇农机站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指导思想和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本着立足实际、着力创新、积极探索、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建立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权责明晰、注重绩效的考核评估机制,促进各项农机工作的全面落实。实施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评比,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做到日常工作与重点工作、追加工作相结合。通过实施严格而科学、简明而高效的绩效考核,在全系统形成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奋勇争先、争创一流的生动局面。
二、考核组织机构
为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农机技术推广中心成立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农机推广中心主任曹波任组长,副主任张春林、孙铁生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主任李颖及各乡镇农机站站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李颖和滕万海组成。
三、考核对象
各乡镇农机站所有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指标
1、大型机械深松项目的完成情况
各农机站要根据农机技术推广中心确定的任务,必须把任务包保到人、到村、到户、到地块,职工要保质、保量、保时的完成任务。
2、拖拉机年检审
此项工作必须按本单位领导的安排按时完成,年检率要达到80%以上。
3、“黑车”治理
此项工作目标由各单位根据农机技术推广中心下达的任务,确定本单位个人的任务。
4、新型农业机械推广状况
各单位每人每年必须推广10台拖拉机,20套新型农机具。
5、农机大户包保情况
每人每年要发展农机大户1户,包保2个农机大户。
6、考勤制度情况
各单位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站长需向主管局长请假,站员五天以内向站长请假,5天至15天需向主管局长请假,超过15天向局长请假,假期结束时及时销假。
7、驾驶员培训
此项工作目标由各单位根据农机技术推广中心下达的任务,确定本单位个人的任务。
五、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90分以上的,具备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条件,优秀等次名额不能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员的15%;年度考核得分89-70分,具备确定为合格等次的条件;年度考核得分69-60分,具备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条件;年度考核得分60分以下的,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一年内无故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无故旷工30天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六、奖惩办法
(一)农机站工作人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按照有关规定增加薪级工资;
2、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绩效工资(指编内差额人员的30%绩效工资);
3、本年度计算为竞聘更高等次岗位的任职年限;
4、发给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
5、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单位可以根据情况给予奖励并颁发奖励证书。
(二)乡镇农机站工作人员年度岗位绩效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或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不增加薪级工资;
2、不发放绩效工资(指编内差额开支人员的30%绩效工资);
3、不发放第13个月的奖励工资;
4、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5、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
6、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合同或辞退;
7、农机站工作人员聘期考核确定为合格等次且岗位存续的,具备再次竞聘该岗位的资格条件;
8、站内工作人员聘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可以不与其续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包括初级、中级和高级职称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