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乾安县农机局、公安局、工商局、监察局、安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机拖车生产企业及经销商安装反光标识活动的通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全县各农机拖车生产企业及经销商要坚持服务“三农”和安全生产第一的理念,在生产和出售环节必须安装反光标识,安装反光标识的费用可以计入成本,否则一律不准出厂出售。
二是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与农机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定期对各农机拖车生产企业及经销商进行检查,确保农机生产安全。
三是在检查期间,如不按要求粘贴农机反光贴的单位,农机、公安、工商、安监等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