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购机者持介绍信到辖区乡镇农机站登记相关身份信息,并签写《农机购置补贴购机告知书》,明确自主购机、自担风险。
2、自主购机,索取全额发票。
3、购机者带当年购置的机具和发票到机具验收地点验收。验收合格后带购机发票、直补折、户口本、二代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提供经营执照、组织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介绍信、《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购机告知书》、《机具验收单》、《登记表》等到县农机技术推广中心和财政局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4.县农机技术推广中心、财政局对补贴对象及相关材料审核确认、公示合格后,由财政局通过“直补折”或银行转账方式向其兑付补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