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意见》、《2016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公正、公平地贯彻落实,现将我县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内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数量
1、补贴对象:我县境内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专业户、种粮大户和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农业生产企业)。
2、补贴数量:购买机具验收合格后即可享受补贴。
二、补贴标准及补贴机具种类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区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机具种类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和动力机械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等9大类的22个品目。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及补贴标准发布在《吉林省农机化信息网》。
三、申请购机补贴程序
购机补贴对象持介绍信到乡镇农机站登记身份信息,并签写《农机购置补贴购机告知书》明确自主购机、自担风险。→购机后到机具验收地点验收→农机、财政部门核发《购机确认书》→公示→补贴款兑付。
四、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实施起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2016年11月30日。2017年不再对2016年购置的补贴机具实施补贴。
五、项目咨询方式
各乡镇农机站
县农机技术推广中心 咨询电话:823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