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农业局2018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目标、保障粮食生产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需求为重点及提升关键环节、发展短板、薄弱地区生产机械化水平为基本要求,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着力解决农业机械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进普惠共享,继续实施敞开普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使农民群众普遍享受政策红利。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严格按照吉林省农委、财政厅《吉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吉农机发〔2018〕7号)文件精神,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继续深入落实敞开普惠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操作方式,按照惠民公平、便民高效的原则组织实施补贴工作。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年度结余资金连续滚动使用,满足购机需求。,符合条件的购机户(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不受资金和台数的限制,全年都可购机。所以今年的补贴额度较大,办理补贴的时间较长。
1、动员、部署情况
永吉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于9月5日正式启动,由县农业局、财政局组织召开农机购置补贴会议,安排补贴工作,并严格按实施方案执行。并通过永吉县电视台播报农机购置补贴报名信息及相关要求,确保我县广大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省农委会同省财政厅下达补贴资金指标。年度资金(2015-2017年)连续滚动使用,实施敞开式(普惠)补贴,满足购机需求。省级资金一方面用于永吉县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建设机具购置累加补贴,另一方面与国家补贴资金捆绑使用扩大补贴规模。永吉县2017年共获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633.475万元(含2017年滚动资金),
3、补贴操作程序
按照“自主购机、自愿申请、据实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流程实施补贴。
①.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按照公布信息自主选机购机,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
②.补贴机具登记。购机者(非农业户需携带当地经管站备案的土地承包合同及村委会的作业证明)到当地乡镇农机站登记相关信息,并由乡镇农机站和财政所审核其资格,并告知补贴政策,明确自主购机、自担风险。
③.补贴申请。购机者应在购机后到当地乡镇农机站及财政所出具《购机证明》,并拿当年购置的机具(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携带牌照及行驶证)、购机发票、身份证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提供经营执照、组织代码证)及上诉材料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④.补贴机具核实。县农业局和财政局共同组织,对购机者身份及所购机具进行确认及核实。由于每年补贴办理截止时间为当年12月15日。因此补贴机具在12月1日前核实完毕,在12月15日前结算。
⑤.补贴资金申请。农机购置补贴实行依据申请补贴制度。购机者享受补贴政策要自主向当地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⑥.补贴资金兑付。县农业局、财政局对购机者及相关材料共同审核确认、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财政局组织各乡镇财政所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转账方式向其兑付补贴款。
⑦.退货规定
经购销双方协商同意退货后,补贴机具已经核实且补贴款尚未兑付,经县财政局、农业局批准后,购机者可退货;补贴款已兑付,须经县财政局、农业局批准后,购机者将所领补贴款全额退回财政专户后,方可退货。
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完成情况
永吉县截止12月27日农机购置补贴核实验收及补贴系统录入工作已全部结束,共完成补贴指标资金1633.475万元,补贴机具1048台,补贴农户898户。永吉县农业局在12月27日前向县财政局申请补贴资金结算,并向县财政局上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并将全县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财政局组织各乡镇财政所向农户发放补贴款。
三、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重要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是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也是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县农业局会同财政局具体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密切沟通配合,严格执行规定,建立工作责任制,将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岗位,制定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并抓好督促落实。加大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力度。县财政局积极支持和参与补贴资金落实和监督工作,并拨付了永吉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组织管理经费。
2、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单、挂图等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县农机部门要建立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确保专栏等信息公开载体有效运行。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
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补贴资金兑付或结算前,公示受益对象信息。在春季度补贴工作结束后,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在永吉县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站和各乡镇农机站张公示布,接受社会监督。
3、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强化农机补贴的组织推动和监督管理,规范实施中的操作行为和关键环节。要严格确认补贴对象,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充分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补贴机具要逐台核实,开展补贴受理申请、核实登记“一站式”服务。
全面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网络化,县农业局、财政局要全部使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明确责任,专人使用、专人管理,确保信息系统安全运行。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对购置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到县农机监理站办理牌证照。要依法开展补贴机具的质量调查,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等工作。加强对基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基层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补贴机具由县农机推广站及财政局设专人逐台核实,做到了“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 。
4、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服务农民零公里
今年在补贴工作中,针对农民运输不方便、不耽误农时、安全问题等坚持下到乡镇验收核实机具,在补贴机具核验工作中到九个乡镇为农民验收核实机具。对集中连片购机的、大型的购机户、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居住偏僻的也直接深入到村屯和家中为农户直接办理,虽然增加了工作量,但方便了我县购机农户。
永吉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