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7年吉林省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经审核永吉县现有以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符合申报条件,分别是:
1.永吉县博文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杨雪)
2.永吉县禾田禾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宋太花)
3.吉林市瓮福恒成号水稻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邓国臣)
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广泛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64227088
永吉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