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秋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福安街道办事处:
我市的秋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按照磐农联字【2013】3号文件精神执行。现新增补充条款如下:
一、今年秋季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重点补贴收获机械。对于购买80马力以上拖拉机(不含80马力)、三垄以上玉米收割机、水稻收割机的购机农户,要有本人自用承诺书,并且要有两名镇、村干部担保。如出现倒卖现象,购机者和担保者要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补贴时间:
1.宣传阶段:8月12日-8月18日。
2.购机者身份和资格审核阶段:8月19日-8月23日。
3.购机者身份和资格公示阶段:8月24日-8月30日。
4.《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发放及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审批阶段:8月31日-9月13日。
5.机具购置阶段:9月14日-11月8日。
6.技术培训、跟踪服务阶段:9月9日-12月15日。
7.检查核实阶段:11月15日-12月15日。
三、补贴资金分配(200万元)
宝山乡:18万元;福安街(开发区):16万元;牛心镇:12万元;黑石镇:10万元;松山镇:10万元;红旗岭镇:10万元;呼兰镇:10万元;富太镇:10万元;石嘴镇:14万元;驿马镇:10万元;明城镇:18万元;烟筒山镇:21万元;取柴河镇:10万元;吉昌镇:13万元;朝阳山镇:18万元。磐石市农业局 磐石市财政局
201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