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目标
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是农业耕作方式的革命。它是从生产端和供给侧为农业生产提供不牺牲及危害生态,使耕地质量耕作生态耕作效益实现“绿色增长”的种植生态化生产方式,是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高效发展的重要途径。
到2025年,力争全省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面积达玉米播种面积 45%左右,在作业区,作业成本比传统耕作方式平均降幅 10%-15%。
二、政策内容
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技术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
1、秸秆粉碎还田覆盖地表集行免耕播种作业技术模式。
2、高留根茬秸秆还田覆盖地表免耕播种作业技术模式。
3、秸秆覆盖均匀还田免耕播种作业技术模式。
(一)补贴对象。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技术作业的土地经营者或农机作业者。
(二)补贴范围。磐石域内,检查验收合格的项目作业面积。
(三)补贴依据。依据《关于加快推广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技术推进耕地质量耕作生态耕作效益“绿色增长”的实施意见》(吉农机发〔2018〕22号)文件。
(四)补贴标准。对达到检查验收质量标准的项目实施面积,按照每亩30元的标准核发资金。其中:补贴对象的作业补贴为每亩29元;县级农机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技术指导、宣传培训、建档立案等合计补助为每亩1元。
三、申报程序
(一)作业面积分配。磐石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吉林省下达磐石市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作业补助面积,分配到各乡镇(街)政府作业补助面积。
(二)作业面积落实。各乡镇(街)政府根据各自补助面积,落实到具体土地经营者或农机作业者,签订《吉林省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项目协议书》。
(三)作业面积落实到地块。各土地经营者或农机作业者,根据各自与政府签订的协议,落实作业地块,详细到具体地块,签订作业合同。
(四)实施作业。土地经营者或农机作业者,采用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技术任意模式,并按技术要求实施。
(五)检查验收。乡镇(街)政府组织力量对作业地块进行检查验收。
(六)汇总公示。乡镇(街)政府对检查验收合格的地块,进行汇总统计,依据补助面积、补助标准、补助金额形成公示表,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要以自然屯为单位,公示时间和地点要通知到农户。
(七)补助资金兑付。磐石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街)提供的汇总,向磐石市财政局提出兑付申请。磐石市财政局根据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资料,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乡镇(街)政府。乡镇(街)财政所负责资金兑付。补助对象在领取补助资金时要签字。
(八)佐证存档。乡镇(街)按照程序,对每一环节都要留存佐证材料(协议、合同、验收合格地块信息、地块面积、领取补助资金等)。并将佐证材料报磐石市农业农村局一份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