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5-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吉农机发〔2015〕3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提高农机购置补贴结算进度,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结算完成。
全市具体为,2015年7月15日至2015年7月30日之间,完全符合补贴实施程序和经过验收核实的机具。共计确认书70份、收益户70户、机具数量70台、国家补贴总额160.17万元、后补朝阳山袁卫才补贴款0.18万元,总补贴额为160.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