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公布实施五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农办机〔2009〕19号)要求,结合我市学习、宣传、贯彻开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现将我市五年来履行职责、贯彻法律,以法护机,以法兴机取得的工作成效总结如下:
一、 学习宣传情况
(一)认真学习。《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公布实施五周年纪念宣传活动,在我市迅速掀起,市领导小组立即组织全系统广大农机干部职工,逐章逐条学习、《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吉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活动,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开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影响。
(二)加强宣传。《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宣传活动开展以来,我站通过电视台以新闻专题报道的形式积极宣传《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并张贴标语200张、过街横幅10条,散发宣传单5万张。7月15日-25日为宣传周,设立《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吉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宣传咨询服务台,大造声势,营造氛围,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既加大农机化发展成就宣传,又切实加强农机化政策法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
(三)召开座谈会。邀请农机局老局长和各乡镇街农机推广站站长参加,交流总结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吉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成效和经验,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出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农机法律全面落实的措施及政策建议。
1、五年来,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实施促进了农民以农机具的购买力,减少了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缓解了季节性劳动力紧张的状态,降低了农民的劳动强度,使农业生产率逐步提高。农业机械化生产可改良土壤理化指标,提高土壤有机质,从而提高了粮食产量,几年来,生产实践表明,综合增长能力达到15%以上。到目前,全市主要农机化指标稳步增长,农机总动力达到33.3万千瓦,拖拉机保有量25208台,机耕面积139.6万亩,机播面积105.8万亩。
2、《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五周年来在保护、引导、扶持、规范农机化发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由其是近来我站结合国家补贴政策,为农民争取补贴资金1000多万元。促进了农民对农机具的购买力使我市农机化指示稳定增长。
3、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在宣传法制教育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同工商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执法。依据《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要求,对修理网点进行技术培训合格后,发放《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几年来共发证90份。
4、将学习宣传活动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务求实效。通过学习落实结合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我站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加强服务意识,为方便农民,组织全站人员分成二组下乡到各个乡镇街现场办公,为广大农民办理补贴手续。仅此一项就为农民节少省开资3.5万余元。
5、做好检查指导。开展纪念宣传活动,必须与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真正把宣传活动开展起来,届时,市局宣传活动小组,将不定期派人督导检查,确保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 工作措施
为确保这次纪念宣传活动的有序开展和顺利进行,成立了由市农业局孙景宏副局长任组长,市农机推广站张伟站长任副组长、市农机监理站温斌站长任副组长、市农机校吴长慧为副组长,各乡镇街农机推广站站长为成员的领导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机推广站,具体负责全市纪念宣传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市农业机械化在农村经济建设中做出了一定贡献,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宣传工作还不到位,存在死角。二是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尚未形成,农机队伍人员老化,体现为走不出进不来素质参差不齐,占位不作为现象普遍存在,在农机推广上不用心、不关心、不热心,使《农业机械化推广法》和农机具推广应用受到制约。三是由于每年实施的项目资金和补贴工作都要在3月份开始,整个运作都需到4月份进行,而供货的商家都需要组织资金、进货,所以在农民最需要的时候拿不到自己所需要的农机具,这样就影响了农机具的使用和春耕生产。四是宣传、推广、培训、演示工作经费严重不足。
四、建议与对策
1、扩大补贴农机具范围。
2、建立农业机械化服务保障体系。
3、简化补贴程序和提前启动时间。
4、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多渠道增加农业机械化投入。全面贯彻《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逐步建立以农民投资为主体,财政投资为引导,国家补贴为激励,社会投资为补充的农机化投入机制。
磐石市农机推广站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