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机发[2011]33号),现制定本制度。
一、原则与要求。信息公开是推进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设服务型政府、开展标准化办公的重要举措施,是宣传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形式,也是构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长效机制和实施社会监督的重要内容。市农机补贴办公室和各乡镇街农机站要按照公开是原则,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把党的惠农政策扎实落实好。
二、公开的内容。市农机补贴办公室和各乡镇街农机站要将农机购置补贴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按照信息公开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公开的信息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册、挂图等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向社会公开。磐石市农业局要公开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支持推广目录、补贴经销商名单、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按实际情况每月应公布一次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在磐石市全程农机化信息网站上设置农机补贴政策专栏,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及时公布资金执行进度以及每名购机者的姓名、机具品目、生产厂家、所购机型、数量、经销商名称、补贴金额、公示日期等信息。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磐石市农业局要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在磐石市全程农机化信息网站上公布,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包括:姓名,所在乡、村、组,所购机具型号、单价、数量、产销企业、补贴额等;磐石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包括:补贴机具种类,数量,受益农户数,补贴资金(含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使用情况。乡镇街也要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
三、信息公开管理。要建立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对好的要及时予以表扬,对做的不好的要予以批评,凡因信息公开不到位耽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