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总结报告
日期: 2023-02-09  来源:
一、基本情况
磐石市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认真贯彻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机发〔2021〕17 号)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磐石市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的通知》(磐农联字〔2021〕38号)文件,发放到各乡镇(街)。以突出重点、稳产保供;拓宽渠道、鼓励创新;优化结构、补齐短板;完善手段、提升服务魏原则,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补贴操作方式,按照惠民公平、便民高效的原则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二、有序推进政策落实
(一)加强学习政策措施。我市加大对《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等补贴政策文件学习力度,深刻理解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关要求,准确把握补贴政策在操作方式、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文件精神,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保障补贴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政策宣传指导。 我市因地制宜、综合运用多种渠道,全方位开展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与实施工作宣传培训指导,着力提升政策知晓率。重点针对补贴政策变化内容加大宣传,让农民准确理解补贴政策,正确引导农民购机行为。市农业农村局责令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加强宣讲补贴实施操作程序,防止经销企业虚假宣传、曲解政策、误导农民购机等情况的 发生。并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政策实施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意识。
(三)稳步推进实施进度。我市严格按照《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研究推进实施进度的措施办法,严格遵照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施核验制度,积极推广使用手机APP等信息化手段,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让农民“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对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应用1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核验工作。目前补贴资金已使用643.626万元。
二、规范补贴资金使用
(一)及时兑付补贴资金。我市按照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执行补贴资金兑付限时办理规定,对符合要求的补贴申请,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二)加强单位沟通协作。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在补贴实施过程中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强化补贴资金使用及兑付过程管理。
三、强化补贴监督管理
(一)严肃排查违规行为。我市认真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和异常情况主动报告制度。农业农村局局长挂帅督办,从严整治违规行为。2021年9月18日,向辖区乡镇街印发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联文《关于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严格预防政策风险的通知》(磐农联字〔2021〕48号)文件,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虚开发票、未购报补等虚假购机问题;坚决杜绝生产企业、经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办理补贴手续等问题;明令禁止购机者出租、出借身份证,出租“惠民一卡通”,配合生产企业、经销企业进行虚假购机;严肃查处长期闲置不用、作业量过少、拆解变卖、过早报废等异常情况,全面客观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排查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二)及时上报核查数据。辖区各乡、镇、街,在补贴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和违规行为,及时开展调查,全面摸清问题情况。对虚开发票行为,要核实确定存在虚开发票金额以及骗套补贴资金数量;对虚假购机的,要查明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农机品牌和数量、购机者以及骗套补贴资金数量。整理调查数据,建立问题台账,并形成违规产品调查报告,留存备查。同时对农户连续购置同一型机具严格管控。
(三)汇总整理核查数据。经磐石市农业农村局汇总磐石市辖区内各乡、镇、街,核查数据,我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四、问题及建议
2021年,我省深入实施普惠、敞开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我市补贴资金严重不足,极容易造成上访告状等事件。建议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补贴资金投入,保证补贴工作稳定运行。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2年,继续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强化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策实施的导向作用,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各项制度,充分发挥政策实施的导向作用,加速补齐短板,使我市农机化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