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目标
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粮食生产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需求为重点,以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为基本要求,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着力解决农业机械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科技创新,推广绿色生态、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机化技术和农业机械,促进农机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加快农业生产全面机械化、推进机械化向农业全领域拓展和向高质高效绿色发展,为全省农业提前10年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实有力的技术装备支撑。
二、政策内容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范围。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机械、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动力机械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26个小类47个品目
(三)补贴依据。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 —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8〕13号)精神,以及《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吉林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农机发〔2018〕7号)文件。
三、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购买农机具;自主向当地农机部门申报。(申报、购机不分先后顺序)。
(二)登记填写报名确认表。“购机者”填写报名确认表,乡镇(街)村委会,对其是否从事农业生产、是否真实购机审核,乡镇(街)农机和财政对其审批。
“购机者”报名时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牌证照管理机具(收获机、拖拉机)需要:购机发票、机具合格证、购机者身份证明、购机者银行账户、行驶证、报名确认表、告知书、人机合影。
2、非牌证照管理机具(插秧机、育秧机、免耕机、旋耕机等)需要:购机发票、机具合格证、购机者身份证明、购机者银行账户、报名确认表、现场核验单、告知书、人机合影。
身份证明、银行账户、行驶证需个人提供。
发票、合格证需经销商提供。
报名确认表、现场核验单、告诉书、当地农机站提供。
人机合影照片需农机部门人员证实。
(三)机具核验。牌证照管理机具需先办理牌证照。牌证照管理机具办理完牌证照后,免于现场核验。非牌证照管理机具需进行现场核验,并填写现场核验单。
(四)系统录入。磐石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专人负责补贴系统相关数据的录入。
(五)网络审核、公示。补贴系统内数据与购机者提供的数据相符,并且系统内补贴机具状态正常,农机购置补贴网络管理员予以审核通过,进入公示期,公示期30天。
(六)补贴兑付、农机归档。经过公示30天无异议,财政部门将补贴款打到银行账户里。对得到补贴款的机具进行归档留存。
2019年实施情况如下:到12月20日,落实农机购补贴2022.35万元。具体为:申请表数1315份,受益户数978户,机具数量1315台。其中:耕整地机械,申请表27份,受益户7户,机具27台,补贴资金8万元;种植施肥机械,申请表508份,受益户377户,机具508台,补贴资金233.88万元;田间管理机械,申请表38份,受益户5户,机具38台,补贴资金4131.024万元;收获机械,申请表550份,受益户511台,补贴资金1213.724万元;收获后处理机械,申请表3份,受益户1户,补助资金8.214万元;动力机械,申请表189份,受益户146户,机具189台,补贴金额427.5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