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水产养殖企业安全生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近日,通化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水产企业进行了“两个安全”检查。
执法人员对水产养殖企业的药房陈列药物、饲料、配电设施等进行认真检查,重点查看了“三项记录”、药品库渔药的使用与存放情况、出售的水产品用药休药期是否达到规定、饲料和投入品中有无非法添加情况、企业各项养殖设施的安全生产防护情况。检查的同时让企业签订了《水产养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用电、防火、用药和饲料投入品等安全管理,做到依法、科学、合理和安全用药,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水产品质量安全。
通过督导检查,进一步提高了水产养殖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感,保障了水产品质量安全与生产安全,为稳定通化县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