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农机安全生产,农机管理总站认真贯彻落实第20个“安全生产月”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农机合作社安全管理各项工作,通过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安全宣传教育、优质服务、安全检查、规范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多措并举,强化农机合作社安全监管。
一、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农机管理总站与各镇农技中心签订安全责任书,镇农技中心与农机合作社签订责任书,合作社与农机驾驶操作及相关人员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组织农机管理人员深入合作社宣传农机法律法规及农机安全知识,通过向合作社成员以及驾驶、操作人员发放安全作业资料、播放安全宣传影片等形式不断增强合作社社员安全意识,促使机手严格按照农机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充分发挥他们在农机生产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强化优质服务。着力提高农机三率水平,开展送检审服务到合作社,方便机手办理注册登记、年度检验。工作中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实行人、机、证“三见面”。检验中,全部实行双检验员检验签名制度,确保年检质量,对检验不合格的限期修复,重新检验。
四、强化安全检查。总站安监科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10名农机执法人员分成3个安全检查组,深入全市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农机事故隐患排查、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重点查处拖拉机、变拖、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等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按时参加年检、私自改装、安全设施不全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强化农机合作社安全规范管理:一是要做到“六有”:①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②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④农机安全操作规范;⑤农机安全宣传标语;⑥消防安全器材(灭火器、防火沙等)。二是农机合作社内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必须牌证齐全、年检合格,驾驶人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三率水平均达100%,其它机具必须登记备案。三是对农机驾驶人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