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贯彻中央、省、州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文件精神,汲取松原扶余“10.04”重大交通事故教训,提高农机监理执法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能力,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公共服务能力,部署2021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3月3日,州农业农村局组织召开了2021年全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暨2021年农机安全生产座谈会。各县市农业农村局分管局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长、种植业中队全体工作人员、农机监理中队中队长、农机监理业务骨干参加了座谈会。
州农业农村局调研员金在浩出席了开班仪式,并在座谈会上做了重要讲话。省农机监理总站二级调研员王安成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农机监理执法业务规范、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政处罚法、牌证照及档案管理规范、农机具检验规范及相关要求等农机监理执法内容进行了专题授课。
会议指出,2021年将迎来建党100周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全州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央、省、州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文件精神,认真汲取松原扶余“10.04”重大交通事故教训,提高思想认识,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统一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把农机安全工作摆到首要位置。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安危,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重大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在保护人民生命安全面前,我们必须不惜一切代价。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坚决落实,必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真正入脑入心、真正践行。要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贯穿到抓工作、防风险的全过程,真正用劲发力,严防简单化、一般化地抓。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农机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全力做好农机安全各项工作,确保农业生产平稳发展。
会议强调,2020年国庆长假期间,我省发生了松原扶余10.04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严重,令人痛心,发心深省,影响极为恶劣,给节日喜庆气氛带来了极为不和谐的因素。这起重大交通事故再一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安全这根弦丝毫不能放松,必须常抓不懈,同时也暴漏出相关部门在管理上出现的一些问题和漏洞。我们一定要以此为戒,认真查找工作管理上存在的问题、盲点和漏洞,排除安全隐患。景俊海省长在全省交通安全治理专题会议上指出: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存在严重的“四不”问题,就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彻底、工作措施不细化、各方责任不落实。这些问题带有普遍性,在我们农业部门同样存在,特别是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目前,我州无牌拖拉机行驶、无证人员驾驶、拖拉机载人等违法行为问题在农村仍然存在,尤其面临当前农业备春耕生产,必须引起我们农业农村部门的高度重视,采取超常规举措,持续用力,常抓不懈,因地制宜,严防布控,确保安全稳定。我们一定要加大宣传,让广大农民,尤其是农机操作人员守住法律底线。执法人员也要加强对无牌拖拉机行驶和无证驾驶等的相关处理。
会议强调,我们一定要按照“全省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五个不能”要求(安全意识不能少,安全规程不能违,安全教育不能缺,安全投入不能省,安全管理不能松),以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目的,针对春耕时节农业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有效的防控措施、更严格的监管执法、更有利的基础保障,全面提升农机安全生产水平,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总体工作原则是,坚持全面、彻底、深入、细致,坚持全覆盖、无死角、清底数、重实效。重点对春耕农机作业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消除盲点,严禁留白;盯住重点,整治难点,消除弱点,突出针对性,研判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排查事故隐患,科学、及时、有效落实安全整治措施。
关于2021年农机监理执法工作,金在浩局长要求:
(一)做到三个严防。一是严防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二是严防拖拉机出现违法载人行为;三是严防拖拉机运输机组超载运行。要突出早、晚等重点时段,突出农机使用等重点人群,对违法违规行为决不能束手无策,毫无作为,对于无证驾驶行为,联合公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依据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置,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农机安全事故。
(二)强化违规治理。一是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对所有村屯都要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做到每一台拖拉机、每一台联合收割机都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落实相关部门应该担负的管理职责。二是开展联合执法。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下,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要求,根据职责分工,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农村道路安全联合执法,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三是加大检查力度,要集中农业综合执法力量,深入村屯、田间地头、拖拉机租赁市场,加大检查频次强度,严肃违法处罚,把“四不两直”常态化,建立严查严管机制,坚决扭转管理不到位的被动局面。
(三)提早谋划农机监理执法工作。要抢前抓早,做好农机综合执法工作谋划。按照《延边州农业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延边州2021年农机监理执法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各县市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宣传发动,尽早部署农机年检审等工作,做到应检尽检,提高检验率;按照强化宣传教育、强化督导检查、排查整治隐患、严肃违法处罚等各项要求,科学部署实施,全力以赴,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坚持“宣传无死角,全年不间断”的原则,将宣传工作作为农机安全生产的第一要素。进一步加强与广播电视、新闻报纸、网络平台等宣传媒体的沟通联系,发挥微信等广大群众日益喜好的新媒体平台,抓住重大节日、重大政治活动等节点,组织执法力量深入村屯、农贸大集,采取建立农机驾驶员微信群、安全视频播放、张贴安全宣传标语、摆放展板、设置警示路牌,利用农村“大喇叭”等手段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法规和农机安全知识;加强与广播电视、新闻报纸、网络平台等媒体的沟通联系,利用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广大群众日益喜好的新媒体平台,强化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无处不在、不绝于耳。
(五)抓好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排查范围包括道路外的村屯、田间场院、乡镇集贸市场等农业机械集中地;重点检查农机合作组织、农机库棚、培训学校、田间场院等重要生产作业场所,农机驾驶人、操作员、维修工等主要人员,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农业机械;积极开展路检路查,重点排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法载人、超限超载、无牌行驶、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加大重要农时季节和节日的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切实消除农机事故隐患。
去年10月16日全省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关于对无牌证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分类处理,张永林副厅长明去提出:一是手续齐全(有来历证明和出厂产品合格证明)、检验合格的,按法规要求实施登记管理(来历证明遗失的,可以由村委会和农机合作社出具证明,无法出具证明的也可以由本人做出承诺);二是手续齐全,检验不合格的坚决不能上牌,这是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我们不能突破法律底线;三是超出使用年限、检验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要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处理。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部署,请各县市按要求抓好落实。
(六)抓好驾驶员培训。切实抓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驾驶考证工作,该办班的及时办班,该颁证的及时颁证,努力提高驾驶员持证率。要进一步加大持证驾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宣传力度,确保广大农机驾驶员心中有“持证合法,无证违法”的敬畏心理;对于无证驾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为,要依据法律法规,进行重点打击,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七)强化反光标识使用。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粘贴反光标识,虽然是生产企业和农机所有人的责任,但是,为了保秋收、为了保安全,各地要加大反光标识粘贴力度,各县市要加大资金投入,购置反光标识。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组织相关人员逐台筛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反光标识粘贴情况,强化反光标识使用粘贴,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消除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夜间道路行驶、作业的安全隐患。
(八)突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素质。坚持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立足自身、超前谋划,不断加强执法队伍业务建设,着力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要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培训,提高自身素质。明确培训计划内容,突出专业的、注重必会的、兼顾通用的,确保每一名执法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明晰程序规范要求;要灵活培训方式方法,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坚持以老带新、以强帮弱,着力提升培训成效;要拓展培训途径,定期开展执法检查督导、案卷评查观摩等活动,不定期组织业务评比竞赛活动,探索开展区域内异地执法办案,着力打造一支“通专结合、一专多能”的农业执法队伍;要迅速适应新任务新要求,认真履行执法职责,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建设全面过硬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九)提高工作站位,压实改革责任。围绕“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改革要求和“信念坚定、业务娴熟、执法规范、人民满意”建设目标,各级要强化政治担当,提高工作站位,压实改革责任,注重落实落细,确保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得到全面落实,执法能力水平得到明显提升。要明确职能责任,厘清执法边界,制定并公开执法事项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持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推行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从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执法保障。要坚决贯彻落实农业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坚持按照事权与支出相适应原则,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切实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能整合到位、人员调配到位、责任明确到位、装备配置到位、经费保障到位,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