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15-2017年吉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吉农机发【2015】3号)文件精神,对购置机具实行“牌、证、照”管理,县农机监理站精心组织、实现拖拉机车牌、行车证、大照等业务的一次性办理,真正做到“一站式”办公,“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