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江区农机局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开展严打农机违法专项活动
宁江区农机局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开展严打农机违法专项活动
日期: 2010-11-05  来源:宁江区农机局
为了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和《吉林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宁江区农机局组织农机监理部门利用2个月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了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此次打击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主要对象是:(一)未按照规定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的行为。(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行为。(三)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四)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行为。(五)经检验、检查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拒不排除并继续使用的行为。为此,他们采取了有力措施,加强执法,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农机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农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农机局长亲自挂帅,亲自请示、协调相关部门,争取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强了组织领导。二是突出重点,加大力度。主动与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沟通情况,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检查整治行动。公安等相关部门成立了专项活动小组主动支持与配合农机部门一起开展联合执法,把专项行动与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结合起来,与当地“三农”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结合起来。实行执法联动,从而,加大了执法力度。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专项行动期间,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各有关部门、乡镇有关负责人、农机服务组织、农机手,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四是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在整治活动中,他们采取人性化治理,坚持以教育为主、消灭隐患为目的,对存在无牌、无证驾驶的采取补办牌照、参加培训的办法,不进行罚款,得到了执法对象的理解和认可。
截止到10月末,全区打击治理酒后驾驶农机违章现象580起,治理五牌、无证驾驶235起,有效杜绝了农机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