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8日电 12日媒体报道了肇源县农用车养路费征稽站的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发生了被查车辆司机被轧身亡事件。司机于权(音)的不幸死亡到底是一起意外事件还是野蛮执法所致,记者进行了深入的调查采访。3月9日上午,肇州县农民于权(音)、王凤铁(音)等人开着农用三轮车拉包米,上午9时左右,几个人驾车进入肇源县路段,被肇源县地方养路费征稽站的工作人员拦住检查,当时于权(音)没有停车,经过检查人员的进一步拦截,于权(音)的车才停了下来。在和检查人员交涉的过程中,检查人员决定开走他的车,没想到于权(音)却被车轮轧过,当场死亡。
记者:“这里是肇源县境内新肇公路0.5公里处,也是当时于权(音)发生事故的事发现场。事情已经过去好几天了,但是在现场我们仍然看到到处是血迹,可见当时现场情况是多么的惨烈。”
死者于权(音),今年34岁,是家里的顶梁柱,事发当天和他一同出车的还有他的妻子卜玉梅,由于受到强烈的刺激,卜玉梅一直神志不清,经常抽搐,已经无法清晰地表述当天的情况。于权(音)的两个十几岁的儿子至今还不知道父亲已经身亡的消息。如此骇人听闻的惨剧,给人们留下太多的疑问。于权究竟有没有按时交纳养路费,当天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争执,又是什么原因让于权(音)惨死于车轮之下呢?
焦点一:于权究竟有没有按时交养路费
记者:只是因为他没有停车,并不能确认他有没有缴纳养路费。
肇源县农用车养路费征稽站的工作人员:基本没有,就是没有。
记者:现在能不能确定到底有没有(缴纳养路费)?
肇源县农用车养路费征稽站站长李春忠:那个当时来讲绝对是没有,没有养路费。
肇州县农民郭长春(音)(当天和于权一起出车):截于权车以后,于权没有停。
记者:为什么没有停?
郭长春:因为有票子,有养路费。
肇州县农民王凤铁(当天和于权一起出车):我看见前面有堵养路费的了,于权车没有停,我和郭长春的车停了接受检查了。
记者:于权的车为什么没有停呢?
王凤铁:他养路费的票子在前玻璃上粘着呢。
在肇源县公安局,记者见到于权的农用车,在前风挡玻璃上,很明显的贴着证明已缴过养路费的胶贴,死者家属也拿出他缴过当月养路费180元的收据,缴纳日期是2007年2月25日。
焦点二:检查人员究竟有没有驱车强行追赶
按照相关规定,检查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遇到不配合检查时不允许强行驱车追赶。那当时肇源县地方养路费征稽站的工作人员是怎么做的呢?
肇源县农用车养路费征稽站站长李春忠:我们在蒙古屯的车辆没有追他,但县内稽查的两车把他拦截了。
记者:后来于权车跑了,稽查追没追?
王凤铁:追了,二人开车就追。
焦点三:野蛮执法还是意外事件
肇源县农用车养路费征稽站站长李春忠:车已经走了,在走时车主从后面撵上去,不知道是倒了还是怎么的,就这么个情况。
目击者李先生:有几个人(执法人员)把那司机拽下来。
事发现场附近居民:干仗是干仗了,肯定是打了。打完了之后拽到路边揍的,那小子(执法人员)去开车,没等挂挡那个司机就躺那了。心里话了,我就不信我开你就能不躲,没成想那司机(于权)就真没躲,他(执法人员)就真开了。
记者从交通部门征费人员了解到,他们决定将车扣留后,将车已经开出10多米远后,于权后来撵上来,不慎滚入车轮下,发生了惨剧。据附近的居民讲当时是因为他们发生争执,征费人员强行要把车开走,于权此时正在车轮底下,才导致于权死亡的。那么事情真相究竟是什么样,现在公安机关正在对这件事做出进一步侦查。这件事发生之后在肇源县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大家都希望公安机关都能够尽早做出一个公正、合理的鉴定结论,还原事实的真相。
探寻于权死因
为了探寻于权的真正死因,15日中午,肇源县公安局在死者家属在场的情况下对于权的遗体进行了法医鉴定。当天记者来到肇源县公安局了解情况。
记者:你(于权的姐夫)参与整个鉴定过程,你看到了什么?
于权的姐夫:我看到了身上三处重伤,一是脑袋,脑袋已经血肉模糊了,脸都看不出来了,都是非常明显的大型口子,脑浆都已经没有,脸已经扁了。完了就是腿上,左腿底部关节上已经折了,两边骨头全折,脚是完整的,再就是胳膊有处骨折。
现在我们(记者)就来做一个简单的演示实验,大家跟我一起来分析。当时根据死者家属提供的图像资料显示,当时于权的尸体头朝左后轮,而脚朝右后轮,当时于权身上有两个很重要的伤,一是头部已经被后车轮碾碎了,还有就是他的腿部有一个12.5厘米的骨折创伤,那么这个腿部12.5厘米的骨折创伤,究竟是怎么造成的呢?
肇源县农用车养路费征稽站站长李春忠:(于权)猫腰使劲奔那后轮去,随后就倒在三轮车后轮的左前方。
如果按照稽查人员的说法,于权当时头部创伤是左后车轮辗轧造成的,如果是他从后方钻进车底,那应该是从右侧钻进去的,这车最低处离地面非常低,车停在这要钻进去也非常的困难,更何况当时车已经启动,所以这点也值得我们怀疑。还有一点就是他的腿部12.5厘米的创伤究竟是怎么造成的呢?他这个后车轮两个轮胎加起来一共大概是43厘米左右,如果说他的腿部是由后车轮辗轧的,那只能是由一个轮胎辗轧,一个轮胎辗轧那他的脚就应该受伤,可是他的脚并没有明显的伤。显然不应该是由后车轮辗轧的,现在我们再看一下车前部的这个独轮,他的独轮恰恰是12厘米左右,这就让我们怀疑很有可能他的腿部创伤是由于前轮辗轧造成的。
关于上路执法当中的相关规定,记者电话咨询了大庆市交通局稽查支队的负责人。
记者:直接把车强行扣留,开走这样行不行?
大庆市交通局稽查支队支队长叶文斌:必须履行法律程序才能扣车,而且当时车主必须得签字。
记者:比如扣留的话,是由车主亲自开走,还是由稽查人员开走?
叶文斌:谁开都可以。
记者:就这车已经交纳过养路费了,他还在追他。
叶文斌:就事论事说吧,要啥都有的话就不应该查处他。
主管部门调查
3月9日上午,肇州县农民于权、王凤铁等人开着农用三轮车拉包米。上午9时左右,几个人驾车进入肇源县路段,被肇源县地方养路费征稽站的工作人员拦住检查。当时于权没有停车,经检查人员的进一步拦截,于权的车才停了下来。在和检查人员交涉的过程中,检查人员决定开走他的车,没想到于权却被车轮辗过,当场死亡。于权是怎么死在自己的车轮之下的呢?肇源县地方养路费征稽站的工作人员和死者家属说法不一。
16日早上,由黑龙江省公路局副局长赵大伟为组长的调查组来到了肇源县,对事件进行调查了解。
赵大伟:我们调查组一行的目的,就是要把此事调查清楚。如果在执法过程当中,我们存在着问题,我们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如果再有其他结论的话,我们也要吸取教训。
同时,肇源县政府也对这件事表了态。
肇源县副县长孙占文:3月9日下午,我就召开了公安交警和交通部门的联系会,会议上我有两点要求,第一公安机关投入更多的警力,抓紧对这起案件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第二是交通部门要做死者家属的善后处理工作。
赵大伟告诉记者,肇事执法者张忠新从部队转业之后一直从事地方养路费的征收工作,经验丰富,并且在1998年抗洪抢险中还荣立了3等功。如果真的是由于野蛮执法致使人死亡,他个人表示无法理解。
16日记者对当天在现场执法的7名人员的执法资格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了不少的问题。
在事件的整个过程中,共有包括肇事者张忠新在内的7名肇源县地方养路费征稽站的工作人员参与了执法,那么他们究竟有没有执法资格呢?肇源县农用车养路费征稽站站长李春忠说,这7名人员都是正式职工,为了验证李春忠说的话是否属实,记者去公安部门查看了作为证据保存的几名执法人员的执法证。除了肇事者张忠新的证件因为案件正在审理而不能公布外,其他几人都有执法证,这也表明这几名执法人员当天是有资格上路稽查的。但是记者也发现了一个问题,执法人员付海波的执法证在2006年已经丢失,而申请补办的日期却是15日,这也就意味着3月9日当天付海波是没有执法证就上路执法的。付海波的执法证是真的丢失了还是根本就没有,如果是丢失了,为什么一直没有补办,这些都会让人产生疑问。另外按照规定,如果扣留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资格的人员执行,当天开走于权车辆的执法队员张忠新是否有驾驶执照,目前还在调查之中。(东北网-黑龙江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