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机购置者朋友: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精神,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机发〔2021〕1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吉农机发〔2022〕1号)要求,对于2021年农户已经购置并由省农业农村部门公告投档通过的产品,可正常办理补贴申请。我局于2022年6月15日-2022年6月21日期间受理免耕播种机购置补贴申请,自2022年6月22日开始受理2021年购置其它机型补贴申请(办理补贴申请通知提前下发到乡镇政府),截至2022年7月1日,我区的补贴资金申请额已达到可用资金总量的110%,超过补贴申请办理系统资金控制数(1099万元),自2022年7月1日起,暂停受理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工作,待后续资金到位后,按有关要求恢复办理。
特此公告。
松原市宁江区农机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