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政 职 权 目 录 | ||||||||
辉南县农机局(公章): | 填表时间:2014年12月18日 | |||||||
项目编码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设置依据 | 实施主体 | 承办机构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查阅方式 | 备注 |
NJ-QT-001 | 其它 | 农机购置补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二十七条、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农[2005]11号) | 农机局 | 农机科 | 无收费 | 辉南县 | |
NJ-XK-002 | 行政许可 |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审核发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63号令-《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 农机局 | 农机管理总站 | 无收费 | | |
NJ-CF-003 | 行政处罚 | 农业机械维修管理法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63号令-《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八、四十九条。 | 农机局 | 农机管理总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三十条 违反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依照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八条 未取得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过期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从事维修经营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收缴伪造、变造、过期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书,限期补办有关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经营额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逾期不补办的,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第四十九条 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使用不符合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的配件维修农业机械、或者拼装、改装农业机械整机,或者承揽维修已经达到报废条件的农业机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经营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维修技术合格证。 | 辉南县 | |
NJ-XK-004 | 行政许可 | 农机化信息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主席令第11-60号);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 | 农机局 | 农机管理总站 | 无收费 | 辉南县 | |
项目编码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设置依据 | 实施主体 | 承办机构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查阅方式 | 备注 |
NJ-XK-005 | 行政许可 | 拖拉机驾驶证初次申请 | 农业部第42号令 农业部农机发[2004]5号 吉农法字[2005]174号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法规:发改价格[2004]2831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5]426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8]450号;收费标准: 科目一理论考试22.8元/人、科目二场地考试23.8元/人、科目三挂接农具23.8元/人、田间作业考试23.8元/人、科目四道路驾驶考试28.5元/人、驾驶证9.5元/本。 | 辉南县 | |
NJ-XK-006 | 行政许可 | 拖拉机驾驶证增驾申请 | 农业部第42号令 农业部农机发[2004]5号 吉农法字[2005]174号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法规:发改价格[2004]2831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5]426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8]450号;收费标准: 科目二场地考试23.8元/人、科目三挂接农具23.8元/人、田间作业考试23.8元/人、科目四道路驾驶考试28.5元/人、驾驶证9.5元/本。 | 辉南县 | |
NJ-XK-007 | 行政许可 | 拖拉机驾驶证换证 | 农业部第42号令 农业部农机发[2004]5号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法规:发改价格[2004]2831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8]450号; | 辉南县 | |
NJ-XK-008 | 行政许可 | 拖拉机驾驶证补证 | 农业部第42号令 农业部农机发[2004]5号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法规:发改价格[2004]2831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8]450号; | 辉南县 | |
NJ-XK-009 | 行政许可 | 拖拉机驾驶证审验 | 农业部42号令 农机发[2004]5号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无收费 | 辉南县 | |
NJ-XK-0010 | 行政许可 | 拖拉机驾驶证注销 | 农业部42号令 农机发[2004]5号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无收费 | 辉南县 | |
NJ-XK-011 | 行政许可 | 拖拉机驾驶证转出 | 农机发[2004]5号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无收费 | 辉南县 | |
NJ-XK-012 | 行政许可 | 拖拉机驾驶证转入换证 | 农业部第42号令 农业部农机发[2004]5号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法规:发改价格[2004]2831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8]450号;收费标准:驾驶证9.5元/本。 | 辉南县 | |
项目编码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设置依据 | 实施主体 | 承办机构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查阅方式 | 备注 |
NJ-XK-013 | 行政许可 | 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初次申请 | 农业部72号令 农机发[2007]7号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无收费 | 辉南县 | |
NJ-XK-014 | 行政许可 | 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增驾申请 | 农业部72号令 农机发[2007]7号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无收费 | 辉南县 | |
NJ-XK-015 | 行政许可 | 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换证 | 农业部72号令 农机发[2007]7号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无收费 | 辉南县 | |
NJ-XK-016 | 行政许可 | 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补证 | 农业部72号令 农机发[2007]7号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无收费 | 辉南县 | |
NJ-XK-017 | 行政许可 | 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审验 | 农业部72号令 农机发[2007]7号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无收费 | 辉南县 | |
NJ-XK-018 | 行政许可 | 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注销 | 农业部72号令 农机发[2007]7号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无收费 | 辉南县 | |
NJ-XK-019 | 行政许可 | 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转出 | 农业部72号令 农机发[2007]7号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无收费 | 辉南县 | |
NJ-XK-020 | 行政许可 | 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转入换证 | 农业部72号令 农机发[2007]7号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无收费 | 辉南县 | |
NJ-XK-021 | 行政许可 | 拖拉机注册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九条。农业部43号令 农机发[2004]5号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法规:《道交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5]426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8]450号;收费标准:拖拉机牌照38元/副、拖拉机行驶证14.3元/本、拖拉机登记证书9.5元/本、号牌架9.5元/副、拖拉机技术检验27.1元/次 | 辉南县 | |
NJ-XK-022 | 行政许可 | 拖拉机转入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九条。农业部43号令 农机发[2004]5号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法规:《道交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5]426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8]450号;收费标准:拖拉机牌照38元/副、拖拉机行驶证14.3元/本、拖拉机登记证书9.5元/本、号牌架9.5元/副、拖拉机技术检验27.1元/次 | 辉南县 | |
项目编码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设置依据 | 实施主体 | 承办机构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查阅方式 | 备注 |
NJ-XK-023 | 行政许可 | 拖拉机检验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条、第十一条之规定。农业部43号令 农机发[2004]5号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法规:《道交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5]426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8]450号、吉省价收联字[2009]80号;收费标准:拖拉机技术检验27.1元/次 | 辉南县 | |
NJ-XK-024 | 行政许可 | 拖拉机转移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农业部43号令、农机发[2004]5号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第十五条。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法规:《道交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5]426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8]450号;收费标准:拖拉机牌照38元/副、拖拉机行驶证14.3元/本、拖拉机登记证书9.5元/本、号牌架9.5元/副、拖拉机技术检验27.1元/次 | 辉南县 | |
NJ-XK-025 | 行政许可 | 拖拉机变更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农业部 农机发[2004]5号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法规:《道交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5]426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8]450号;收费标准:拖拉机牌照38元/副、拖拉机行驶证14.3元/本、拖拉机登记证书9.5元/本、号牌架9.5元/副、拖拉机技术检验27.1元/次 | 辉南县 | |
NJ-XK-026 | 行政许可 | 拖拉机抵押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农业部43号令、农机发[2004]5号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第十六条。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无收费,如未年检收取年检费。法规:《道交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5]426号、吉省价收字[2000]37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8]450号、吉省价收联字[2009]80号;收费标准:拖拉机技术检验27.1元/次 | 辉南县 | |
NJ-XK-027 | 行政许可 | 拖拉机注销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农业部43号令、 农机发[2004]5号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第十八条。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无收费,如未年检收取年检费。法规:《道交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5]426号、吉省价收字[2000]37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8]450号、吉省价收联字[2009]80号;收费标准:拖拉机技术检验27.1元/次 | 辉南县 | |
NJ-XK-028 | 行政许可 | 拖拉机补领登记证书 | 农业部43号令、农机发[2004]5号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条规定办理。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法规:《道交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8]450号;收费标准:拖拉机登记证书9.5元/本。 | 辉南县 | |
项目编码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设置依据 | 实施主体 | 承办机构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查阅方式 | 备注 |
NJ-XK-029 | 行政许可 | 拖拉机换领登记证书 | 农业部43号令、农机发[2004]5号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法规:《道交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吉省价收[1998]6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8]450号;收费标准:拖拉机登记证书9.5元/本。 | 辉南县 | |
NJ-XK-030 | 行政许可 | 拖拉机补领行驶证 | 农业部43号令、农机发[2004]5号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二条。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法规:《道交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8]450号;收费标准:拖拉机行驶证14.3元/本。 | 辉南县 | |
NJ-XK-031 | 行政许可 | 拖拉机换领行驶证 | 农业部43号令、农机发[2004]5号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二条。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法规:《道交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8]450号;收费标准:拖拉机行驶证14.3元/本。 | 辉南县 | |
NJ-XK-032 | 行政许可 | 拖拉机补号牌 | 农业部43号令 、农机发[2004]5号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法规:发改价格[2004]2831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8]450号;收费标准:38元/副 | 辉南县 | |
NJ-XK-033 | 行政许可 | 拖拉机换号牌 | 农业部43号令、 农机发[2004]5号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法规:发改价格[2004]2831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8]450号;收费标准:38元/副 | 辉南县 | |
NJ-XK-034 | 行政许可 | 拖拉机更正申请 | 农业部43号令、 农机发[2004]5号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条。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无收费,如未年检收取年检费。法规:《道交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5]426号、吉省价收字[2000]37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8]450号、吉省价收联字[2009]80号;收费标准:拖拉机技术检验27.1元/次 | 辉南县 | |
NJ-XK-035 | 行政许可 | 拖拉机注销抵押登记 | 农业部43号令、农机发[2004]5号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第十七条。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无收费,如未年检收年检费。法规《道交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5]426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8]450号、吉省价收联字[2009]80号;收费标准拖拉机技术检验27.1元/次 | 辉南县 | |
NJ-XK-036 | 行政许可 | 拖拉机停驶登记 | 农业部43号令、农机发[2004]5号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第十九条。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无收费,如未年检收取年检费。法规:《道交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5]426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8]450号、吉省价收联字[2009]80号;收费标准拖拉机技术检验27.1元/次 | 辉南县 | |
项目编码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设置依据 | 实施主体 | 承办机构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查阅方式 | 备注 |
NJ-XK-037 | 行政许可 | 拖拉机复驶登记 | 农业部43号令、 农机发[2004]5号拖拉机登记工作规范第十九条。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无收费,如未年检收取年检费。法规:《道交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5]426号、吉发改收管联字[2008]450号、吉省价收联字[2009]80号;收费标准拖拉机技术检验27.1元/次 | 辉南县 | |
NJ-XK-038 | 行政许可 | 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 | 农业部72号令。农机发[2007]8号联合收割机登记工作规范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法规:《道交法》、农业部72号令、吉财非税[2013]440号;免费 | 辉南县 | |
NJ-XK-039 | 行政许可 | 联合收割机转入登记 | 农业部72号令。农机发[2007]8号联合收割机登记工作规范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法规:《道交法》、农业部72号令、吉财非税[2013]440号;免费 | 辉南县 | |
NJ-XK-040 | 行政许可 | 联合收割机检验登记 | 农业部72号令。农机发[2007]8号联合收割机登记工作规范第十九条。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法规:《道交法》、农业部72号令、吉财非税[2013]440号;免费 | 辉南县 | |
NJ-XK-041 | 行政许可 | 联合收割机变更登记 | 农业部72号令。农机发[2007]8号联合收割机登记工作规范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法规:《道交法》、农业部72号令、吉财非税[2013]440号;免费 | 辉南县 | |
NJ-XK-042 | 行政许可 | 联合收割机转移登记 | 农业部72号令。农机发[2007]8号联合收割机登记工作规范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法规:《道交法》、农业部72号令、吉财非税[2013]440号;免费 | 辉南县 | |
NJ-XK-043 | 行政许可 | 联合收割机注销登记 | 农业部72号令。农机发[2007]8号联合收割机登记工作规范第十七条。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法规:《道交法》、农业部72号令、吉财非税[2013]440号;免费 | 辉南县 | |
NJ-XK-044 | 行政许可 | 联合收割机补证登记 | 农业部72号令。农机发[2007]8号联合收割机登记工作规范第十八条。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法规:《道交法》、农业部72号令、吉财非税[2013]440号;免费 | 辉南县 | |
NJ-XK-045 | 行政许可 | 联合收割机换证登记 | 农业部72号令。农机发[2007]8号联合收割机登记工作规范第十八条。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法规:《道交法》、农业部72号令、吉财非税[2013]440号;免费 | 辉南县 | |
NJ-XK-046 | 行政许可 | 联合收割机补牌登记 | 农业部72号令。农机发[2007]8号联合收割机登记工作规范第十八条。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法规:《道交法》、农业部72号令、吉财非税[2013]440号;免费 | 辉南县 | |
NJ-XK-047 | 行政许可 | 联合收割机换牌登记 | 农业部72号令。农机发[2007]8号联合收割机登记工作规范第十八条。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法规:《道交法》、农业部72号令、吉财非税[2013]440号;免费 | 辉南县 | |
NJ-XK-048 | 行政许可 | 联合收割机更正申请 | 农业部72号令。农机发[2007]8号联合收割机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二条。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法规:《道交法》、农业部72号令、吉财非税[2013]440号;免费 | 辉南县 | |
项目编码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设置依据 | 实施主体 | 承办机构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查阅方式 | 备注 |
NJ-CF-049 | 行政处罚 | 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或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责令限期补办相关手续;逾期不办,责令停止使用;拒不停止使用,扣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罚款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农机局 | 监理站 |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条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辉南县 | |
NJ-CF-050 | 行政处罚 |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收缴伪造、变造或者使用的证书和牌照并罚款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农机局 | 监理站 |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辉南县 | |
NJ-CF-051 | 行政处罚 | 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责令改正并罚款。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农机局 | 监理站 |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辉南县 | |
项目编码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设置依据 | 实施主体 | 承办机构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查阅方式 | 备注 |
NJ-CF-052 | 行政处罚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证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使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品后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患有妨碍安全操作的疾病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品评教育,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情节严重的吊销有关人员的操作证件并罚款。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农机局 | 监理站 |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辉南县 | |
NJ-CF-053 | 行政处罚 | 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在人的,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整改;拒不改正,扣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牌照;情节严重,吊销有关人员的操作证件。非法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的,由交通主管部门依照道路运输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处罚。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农机局 | 监理站 |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 辉南县 | |
项目编码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设置依据 | 实施主体 | 承办机构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查阅方式 | 备注 |
NJ-CF-054 | 行政处罚 | 经检验、检查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告知拒不排除并继续使用的,对违法行为人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责令停止使用;拒不停止使用的,扣押存在事故隐患的农业机械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农机局 | 监理站 |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 辉南县 | |
NJ-CF-055 | 行政处罚 | 违反《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已发给与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农机局 | 监理站 |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 辉南县 | |
NJ-CF-056 | 行政处罚 | 驾驶无号牌、行驶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处以罚款。驾驶证未经审验,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处以罚款。违反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操作规程的处以罚款。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挂车未喷涂放大牌号或者未安装灯光显示装置、安全制动装置的处以罚款。使用转借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对驾驶无号牌、行驶证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可以暂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并处以罚款。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农机局 | 监理站 | 依据《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处以50元罚款 | 辉南县 | |
项目编码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设置依据 | 实施主体 | 承办机构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查阅方式 | 备注 |
NJ-CF-057 | 行政处罚 | 饮酒后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处以罚款,吊扣六个月驾驶证。驾驶报废、拼装或者与本人证件准驾机型不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处以罚款,吊扣六个月驾驶证。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处以罚款,并吊扣六个月驾驶证。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农机局 | 监理站 | 依据《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处以50元罚款 | 辉南县 | |
NJ-CF-058 | 行政处罚 | 无证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拖拉机违反规定在人的,处以罚款。 | 《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 农机局 | 监理站 |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 辉南县 | |
NJ-CF-059 | 行政处罚 | 不服从农机监理人员管理,未在指定期限内到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接受处理的,并处罚款。 | 《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 农机局 | 监理站 | 依据《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处以100元罚款 | 辉南县 | |
NJ-CF-060 | 行政处罚 | 醉酒驾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吊销驾驶证并处罚款 | 《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 农机局 | 监理站 | 依据《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处以500元罚款 | 辉南县 | |
NJ-CF-061 | 行政处罚 | 造成农业机械安全事故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的,吊销驾驶证并处罚款。 | 《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 农机局 | 监理站 | 依据《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处以1000元罚款 | 辉南县 | |
NJ-CF-062 | 行政处罚 | 对使用伪造、变造、买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登记证书的,处以罚款。对伪造、变造、买卖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 《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 农机局 | 监理站 | 依据《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处以2000元罚款 | 辉南县 | |
NJ-CF-063 | 行政处罚 | 阻碍农业机械管理人员执行公务,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农机局 | 监理站 | 依据《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 辉南县 | |
项目编码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设置依据 | 实施主体 | 承办机构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查阅方式 | 备注 |
NJ-CJ-064 | 行政裁决 | 农机事故责任认定 | 2011年农业部2号令/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06号 | 农机局 | 监理站 | 无收费 | 辉南县 | |
NJ-XK-065 | 行政许可 | 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推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主席令第11-60号)、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主席令第七十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 | 农机局 | 推广站 | 无收费 | 辉南县 | |
NJ-XK-066 | 行政许可 | 农机化技术标准与规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主席令第11-60号);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 | 农机局 | 推广站 | 无收费 | 辉南县 | |
NJ-XK-067 | 行政许可 | 农机化技术推广计划编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主席令第11-60号);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 | 农机局 | 推广站 | 无收费 | 辉南县 | |
NJ-XK-068 | 行政许可 | 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与队伍建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主席令第11-60号);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 | 农机局 | 推广站 | 无收费 | 辉南县 | |
NJ-XK-069 | 行政许可 | 农机化新技术推广立项选机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主席令第11-60号);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 | 农机局 | 推广站 | 无收费 | 辉南县 | |
项目编码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设置依据 | 实施主体 | 承办机构 |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 查阅方式 | 备注 |
NJ-XK-070 | 行政许可 | 农机化技术培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主席令第11-60号); 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六号) | 农机局 | 农机校 | 无收费 | 辉南县 | |
NJ-XK-071 | 行政许可 | 农机操作人员培训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 农机局 | 农机校 | 无收费 | 辉南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