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省下达给我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140万元,为做好今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0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及补贴资金的通知》(农办财[2007]28号)和《吉林省农委、财政厅关于下发2007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农机字[2007]51号)文件精神,在总结我县200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2007年全县农业和农机工作实际,本着科学规划,统筹安排,规范程序,阳光操作的原则,严格按照省局的具体要求进行操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长岭县200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通过积极运作,共完成项目总投资483.8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39.99万元,拉动农户投入资金343.87万元。共购置农机具98台,其中:拖拉机44台,配套农具41台,水稻收割机3台,玉米收获机5台,水稻插秧机5台,受益农户61户。为保证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实施,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国家的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保障农民的利益,真正做到让领导放心,让农民满意。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及时成立了以主管副县长任组长,农机、财政部门等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农机购置补贴项目领导机构,在农机局设立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办公室,内设宣传咨询申报组、登记统计审核组、资金票据管理组、技术指导服务组,人员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2、加大宣传力度,抓好落实。一是通过会议逐级传达。我局把该项目作为落实党的惠农政策的重中之重来抓,组织召开了农机系统工作协调会,安排部署了拟购机调查工作,由各乡(镇)农机站将购机补贴政策汇报给当地党委政府,利用会议逐级传达,由县到乡镇再到村屯到农户。二是利用县电视台广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有关政策,通过宣传,使更多的农民了解项目中农机购置补贴的原则、程序和办法,通过为农民提供产品信息,帮助农民选型,认真做好补贴的申报、审核、汇总工作,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尽早发货,让农民尽快获得实惠。
3、搞好售后服务,方便农户。一是积极组织货源,确保不误农时;二是对购进的农机具进行查验,确保机具及零配件齐全,保证机具的正常使用;三是对购机户使用机具做好跟踪调查服务,及时反馈有关情况。
4、强化补贴管理,阳光操作。一是明确补贴工作纪律,严禁违规运作,杜绝暗箱操作;二是严格遵守购机补贴有关规定,按程序进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到阳光操作,并公布举报监督电话。三是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由专人负责,设立专用帐户,严禁挪用,做到票据齐全,档案规范。